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既提供建筑服务又出租不动产如何享受预缴增值税优惠

来源: 重庆税务局 编辑: 2019/07/18 09:58:54 字体:

问:同一小规模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同一区(县)内,既提供建筑服务又有不动产出租业务的,如何享受预缴增值税优惠政策?

在一个纳税期限内,同一小规模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同一区(县)内,同时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多个应预缴项目的,合并计算在预缴地实现的销售额。合并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的,无需在项目地预缴增值税,也无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例1】注册在A县的某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同时在B县提供建筑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2019年1月取得建筑服务收入20万元,取得不动产租赁服务收入10万元,2月和3月无应税收入,按下列方式申报增值税:

⑴如果该纳税人实行按季纳税,由于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该纳税人在2019年4月征期内,无需在B县预缴增值税税款,也无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⑵如果该纳税人实行按月纳税,1月份销售额已超过10万元,应在2019年2月征期内到B县主管税务机关分项目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预缴增值税税款,同时应在A县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并抵减已预缴增值税税款。 

财务人都在看的:

  • ·[实用]一般纳税人出售固定资产的会计和增值税处理
  • ·[关注]房地产企业注意!最新预缴申报表的重大变化!
  • ·[热点]发票种类多,分不清?那是你没看这篇!
  • ·[案例]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重点关注
  • ·[实务]施工企业预缴增值税的财税处理!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