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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复习:纳税申报与征收管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2/24 08:57:41 字体:

  2016年初级审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6年初级审计师考试的学员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初级审计师考试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纳税申报与征收管理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2015年初级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复习:纳税申报与征收管理

(二)汇总纳税

1.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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