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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3/21 14:05:27 字体:

距离2018年初级会计师的考试的时间已经不足60天,很多考试都已经开始关注重点,正保会计网校为此专门为大家准备了历年考试的重要知识点,为大家加油鼓劲。

1.适用范围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注意]只需在不定项选择题中适当关注。

2.内容

(1)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提示]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父母,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配偶亲关系。

血缘关系图

血缘关系图

 

血缘关系图

 

[判断题]赵某为某国有单位的财务经理,他将其女儿安排在本部门担任存货会计,他的这一行为违背了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

[正确答案]×

[多选题]甲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2015年1月,公司总经理张某以加强对公司财务部管理为由,将自己同学刚刚大学毕业的侄女李某(符合一般会计人员任职条件),招聘入该公司财务部担任出纳,并兼管会计档案工作。2017年2月,张总经理任命李某为该公司财务部经理,全面主持该公司财务部工作,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2015年1月甲公司张总经理任命同学的侄女李某担任该公司出纳工作符合规定

B.2015年1月甲公司张总经理让同学的侄女李某兼管会计档案工作符合规定

C.该公司违背了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D.2017年2月任命李某为该公司财务部经理符合规定

[正确答案]BCD

希望网校给大家整理的知识点可以帮助到大家。查看更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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