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所得税计算中,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纳税期内取得的全部所得减去法定扣除项目后的金额。具体来说,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全部收入 - 专项扣除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 费用、捐赠等支出 - 其他扣除
其中,全部收入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各种所得。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项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等项目。费用、捐赠等支出包括办公、差旅、通讯、交际、广告、会议、咨询、研究等各种支出,以及对慈善、教育、科技、文化等公益事业的捐赠。其他扣除包括纳税人在取得所得时支出的其他合法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所得和不同的扣除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和标准,纳税人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计算。同时,纳税人需要在纳税申报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便税务机关核实计算结果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