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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对价处理原则和固定对价处理原则是会计核算中的两个重要原则,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对于交易价格的确定方式。
固定对价处理原则是指在交易发生时,交易价格已经确定,不会随着交易过程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在会计核算中,这种情况下会计师按照交易价格记录会计凭证,不需要对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可变对价处理原则则是指在交易发生时,交易价格可能会随着交易过程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并据此记录会计凭证。这种情况下,会计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并据此记录会计凭证。
举个例子,如果一家公司以固定价格购买一批原材料,那么会计师可以直接按照交易价格记录会计凭证;但如果一家公司购买的是按市场价格浮动的商品,那么会计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并据此记录会计凭证。
总之,可变对价处理原则和固定对价处理原则是会计核算中两个重要的原则,会计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原则,并据此进行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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