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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兼营的范围有哪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5/21 12:55:40  字体:
增值税兼营是指纳税人既从事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进口,又从事应税服务的提供或者其他非货物、非劳务的销售、进口等活动,从而产生应税收入的行为。增值税兼营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纳税人,同时提供应税服务的;
2. 从事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同时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
3. 从事非货物、非劳务销售和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
4. 从事应税货物进口和提供应税服务的进口纳税人。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兼营的应税服务,其销售额应当按照增值税法规定的方式计算应纳税额。同时,对于兼营的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按照增值税法规定的方式计算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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