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用代销、寄销和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时需要注意以下会计处理问题:
1. 代销:代销是指企业委托其他企业销售自己的商品,销售代理商按照约定的代销价格销售商品,并按照约定的比例扣除代销费用后,将剩余的销售收入结算给企业。企业应当按照实际销售收入确认代销商品的销售收入,同时扣除代销费用,将净额计入当期营业收入。
2. 寄销:寄销是指企业将商品寄售给其他企业,寄售方仍然是商品的所有者,但是寄售方将商品交给寄售方保管和销售。寄售方应当按照交付给寄售方的商品数量和价值确认寄销商品的应收账款,同时扣除寄售费用,将净额计入当期营业收入。
3. 赊销:赊销是指企业将商品销售给客户,客户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企业应当按照销售发生时的实际销售收入确认赊销商品的销售收入,同时确认应收账款。如果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支付货款,企业应当按照坏账处理,计提坏账准备,减少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