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的转让方式主要有背书转让、不背书转让和保证转让三种。
1. 背书转让: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名并注明受让人姓名或公司名称,将票据转让给受让人。背书转让是最常见的票据转让方式,受让人可以获得票据的所有权和债权。
2. 不背书转让:持票人将票据交给受让人,但不在票据背面签名,也不注明受让人姓名或公司名称。不背书转让的效力取决于交付票据的方式和双方的意愿。
3. 保证转让: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名并注明“保证”或“担保”,表示对票据的付款承担保证或担保责任。保证转让是一种特殊的背书转让方式,受让人可以获得持票人的保证或担保。
这三种转让方式之间的区别在于,背书转让和保证转让都是明确的转让方式,受让人可以获得票据的所有权和债权;而不背书转让则需要双方的意愿和交付方式来确定转让效力。同时,保证转让是一种特殊的背书转让方式,持票人对票据的付款承担保证或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