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如下:
1.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2. 通知书应当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和日期,并告知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前与劳动者协商,尽量达成双方共同认可的解除方式和条件。
4. 在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已经取得的工资、津贴、奖金、补贴等应得的报酬。
5. 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费等。
6. 在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与劳动者签订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相关协议。
7.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劳动者的离职手续,如办理离职证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档案移交等。
8. 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者发放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并及时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税务机关等相关部门。
9.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