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计税基础是指进口商品的完税价格,也就是进口商品的价格加上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税费的总和。计算公式为:
关税计税基础 = 进口商品价格 + 进口关税 + 消费税 + 增值税
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1. CIF计算法:CIF是Cost, Insurance, Freight的缩写,即成本、保险费和运费。CIF计算法是指在进口商品的价格基础上加上运费和保险费,再加上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税费的总和。
2. FOB计算法:FOB是Free on Board的缩写,即离岸价。FOB计算法是指在进口商品的价格基础上加上运费,再加上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税费的总和。
3. 预估计税基础法:预估计税基础法是指根据进口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预估出其完税价格,再加上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税费的总和。
以上三种计算方法的具体应用,取决于不同的情况和国家的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