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是指在一次交易中同时销售多种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在混合销售中,不同的商品或服务可能适用不同的税率,因此需要确定哪些商品应按照普通税率计税。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规定,混合销售中,如果不同商品或服务的税率不同,应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税额:
1. 如果混合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中,含有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应将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各自的税率计算税额。
2. 如果混合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中,含有应税货物和免税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和免税劳务,应按照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税率计算税额。
3. 如果混合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中,含有应税货物和不征税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和不征税劳务,应按照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税率计算税额。
因此,在混合销售中,应按照普通税率计税的商品或服务是指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而免税货物、免税劳务和不征税货物、不征税劳务则不适用普通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