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不分配利润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 股份发行溢价:企业发行股份时,如果发行价格高于股票面值,超过股票面值部分的收益就可以计入盈余公积。
2. 资产重估增值: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时,如果重估后的价值高于原值,超过原值部分的增值可以计入盈余公积。
3. 法定盈余公积:企业按照法定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将一定比例的净利润或股份发行净额留作盈余公积。
4. 自由盈余公积:企业自主决定将一定比例的净利润留作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的核算方法如下:
1. 股份发行溢价:在股份发行时,将溢价部分计入股本,同时在“资本公积”中核算。
2. 资产重估增值:在重估后,将增值部分计入资产账户,同时在“盈余公积”中核算。
3. 法定盈余公积:按照法定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将净利润或股份发行净额留作盈余公积。
4. 自由盈余公积:企业自主决定将一定比例的净利润留作盈余公积,也可以将未分配利润留作盈余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