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2020年修订)规定了行政复议的程序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行政复议的程序
1.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直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提出。
2.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 处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30日。
4. 发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将行政复议决定书发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二、行政复议的要求
1. 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2.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和陈述,进行事实审查和法律审查。
3. 行政复议决定应当依法作出,具有明确的结论和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的结果和法律依据。
4. 行政复议决定具有法律效力,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履行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的结果和法律依据。
以上是《行政复议法》(2020年修订)中规定的行政复议的程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