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员工有资格获得经济补偿:
1.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 因劳动者的身体受到损害或者患职业病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与用人单位协商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4. 劳动者因婚姻、生育、怀孕、哺乳、家庭原因等合法事由,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 其他依法规定的情况。
根据不同情况,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也有所不同。例如,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因劳动者的身体受到损害或者患职业病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与用人单位协商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以上不满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