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纠正和改正的法律规定。其适用范围包括所有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但不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程序一般分为申请、受理、审查、裁决和执行等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阶段: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满意时,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2. 受理阶段: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3. 审查阶段:行政机关应当在受理后60日内完成复议审查,并作出裁决。在复议审查中,行政机关可以对有关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 裁决阶段:行政机关应当在复议审查结束后作出裁决,并告知当事人。裁决可以是确认原行政行为、撤销原行政行为或者改变原行政行为。
5. 执行阶段:行政机关应当在10日内执行裁决,如果当事人不服裁决,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