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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附表中,哪些文件需要进行永久保存?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8/22 16:05:36  字体: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附表规定,以下文件需要进行永久保存:
1. 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公司设立、变更、解散文件;
2. 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会计账簿、原始凭证、会计报表、财务决算报表等财务会计档案;
3. 公司的税务登记证、税务机关核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缴纳税款凭证等税务档案;
4. 公司的工商、行政、司法等部门颁发的证照、批准文件、许可证、备案证等相关档案;
5. 公司的人事档案、合同档案、薪酬档案、社保档案、劳动保障档案等人力资源管理档案;
6. 公司的知识产权证书、专利证书、商标证书等知识产权档案。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文件需要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存储和保管,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同时,还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定期备份和检查,以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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