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精选(三十六)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1/22 09:04:23 字体: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少,是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群优先选择考取的资格证书。正保会计网校在此精选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的练习题供学员参考,希望能帮助大家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早日过初级。

初级会计职称练习题精选

单选题

以下纠纷可以提请仲裁的是( )。

A、买卖合同纠纷

B、继承纠纷

C、监护权归属纠纷

D、征纳税纠纷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适用《仲裁法》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选项BC涉及人身,不能仲裁。选项D是行政争议,也不能仲裁。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仲裁基本原则中自愿原则的是( )。

A、仲裁庭处理纠纷应当公平、公正、不偏不倚

B、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双方自愿,并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C、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仲裁庭享有独立的仲裁权,仲裁委员会不作干预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基本原则。选项A属于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选项CD属于独立仲裁原则。

单选题

A医学研究所与甲投资公司签订一份联合开发磁疗设备的合同,后因甲投资公司出资不到位,导致该磁疗设备的研究工作停顿,使A医学研究所的先期投入无法产生预期的效益。A医学研究所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丙仲裁委员会对该争议作出仲裁裁决后,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B、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

C、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重新申请仲裁

D、该裁决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仲裁法》第9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而选项ABC均不符合一裁终局制度的要求,是错误的。

单选题

下列关于仲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仲裁实行强制性原则

B、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C、仲裁一律公开进行

D、当事人申请仲裁后,不能自行和解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因此选项A不正确;(2)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选项C不正确;(3)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选项D不正确。

单选题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协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仲裁协议只能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形式无效

B、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仲裁事项和理由

C、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不包括仲裁理由,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

单选题

甲、乙因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甲选定A仲裁员,乙选定B仲裁员,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首席仲裁员,3人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产生了三种不同意见。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应当采取的做法是( )。

A、提请仲裁委员会主任作出裁决

B、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C、提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D、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在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单选题

小王和小张将两人之间的合同争议申请仲裁,仲裁庭作出裁决时产生了不同意见,首席仲裁员甲认为应裁决合同无效,仲裁庭组成人员乙认为应裁决解除合同,丙认为应裁决继续履行合同。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应当采取的做法是( )。

A、按甲的意见作出裁决

B、按乙或丙的意见作出裁决

C、请示仲裁委员会主任并按其意见作出裁决

D、重新组成仲裁庭经评议后作出裁决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正确的。

温馨提醒: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初级考试改革的第一年,考试难度和参考人数都有着极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广大考生要尽早投入到初级备考中去,提早备考胜算更大。立即备考>>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