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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宣城人社局 编辑:hynnn 2021/08/09 15:18:55 字体:

摘要:宣城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8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抓紧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打算参加宣城市2021年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的考生们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三)在我市以外企业单位工作且人事档案由我市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经本人申请,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查后,可参加我市组织的职称评审。

(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重点工作

(一)严格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任务。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把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引向深入,最大限度地释放人才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克服人才评价中“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问题,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以及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等,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我省今年开始组织开展正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工作。

(二)贯通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的通道。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意见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30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26号)文件精神,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重点,促进两类人才深度融合。今年将根据标准条件首次开展评审,按照“遵循现状、归口评审”总体原则,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不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审范围内的职业(工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评审工作,具体程序将在省部署后组织实施。

(三)完善民营企业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理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作论文要求,相关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创新多元化评价方式,今年我省增批安徽建造师协会、水利水电行业协会分别设立建设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为其协会内民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取得的职称可社会化通用。

(四)畅通博士后职业发展通道。为吸引更多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留宣创新创业,根据《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皖人社秘〔2020〕230号)要求,对留在我市各类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研究成果突出的出站博士后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博士后在站的期间科研成果作为重点评价内容,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等对我省经济社会的实际贡献,鼓励博士后在站期间潜心科研,一心一意在科研方面出成果、出效益。

(五)抓实继续教育工作。依托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平台,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现了一站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在线办事”栏(或直接打开网址),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登录注册,并自主选择学习课程。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因故未及时参加学习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补学,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专业科目每年学习不少于60学时。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初级职称,只需提供申报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六)做好职称信访维稳工作。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提高政治意识、政治站位,对职称评审工作要有预见性和前瞻性,提高风险预判能力,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方案,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群众的来访来电,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回应。对转交和收到的信件,要及时认真核查,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按时反馈处理结果。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坚持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七)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依托“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开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入口。今年将在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卫生系列等进行试点网上申报及评审,具体内容另行通知。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系统填写个人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市各评审委员会、各县市区人社局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效率,耐心细致的为专业技术人员答疑解惑,加快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一网通办。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审工作纪律。全市各评委会要充分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公平、公开、公正地组织各系列、专业的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质量。全市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须将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或方案报经市人社局备案同意后方可下发实施,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不得自行开政策口子。对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要求,原则上不得越级破格。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加强职称政策学习,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职称评审规定,健全规则、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政策落地不走样、实施见实效。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及时了解政策、及时享受政策。

(二)完善评审监督机制。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职称工作纪律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坚决不触碰职业红线。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做到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参与评审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要坚守职责操守、坚持客观公正,自觉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秩序和质量。

(三)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且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为3年。

(四)严格疫情防控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研究制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方案,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宣传引导、防疫物资储备和场地消毒,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控工作,保障专家评委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申报评审各环节作出合理统筹安排,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继续落实好疫情防控激励政策。

(五)按时保质完成年度任务。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8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抓紧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

附件【点击查看】

1、2021年度宣城市高中级职称评审安排一览表

2、2021年度安徽省高级职称及部分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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