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四川高级会计师评审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木 2020/07/08 14:24:43 字体:

    四川发布了《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根据此文件要求,申报四川高级会计师评审需具备如下之一专业工作经历!

    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如下之一专业经历:

    1.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担任单位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机构负责人2年以上。

    2.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成本、综合、分析、稽核、审计、核算等多个岗位从事过专业技术工作,并担任财务会计主管5年以上。

    3.在艰苦边远地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5年以上。

    4.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股东或者合伙人;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8年以上,且最近3年连续担任审计、财务会计咨询项目负责人以上职位。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为了帮助已取得高会考试合格证的学员顺利进行申报评审工作,及时完成论文的编写及发表,网校重磅推出高级会计师论文班,全国限额招生!网校老师全程辅导论文、推荐发表,工作业绩一对一指导,帮助考生攻克评审难关。查看论文班详情>>

上一篇:

下一篇:四川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