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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1年湖北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工作业绩要求是什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刘小孟 2021/11/09 15:39:29 字体:

根据《关于报送2021年度湖北省高级、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2021年湖北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11月19日。申报2021年湖北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工作业绩要求是什么?想要参加评审的小伙伴快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2021年湖北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工作业绩要求如下:

申报高级会计师,应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有效提高了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提出的创见性建议被本单位采纳,大幅度提高企、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定;

(2)主持过1个以上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验或专项审计工作,或主持过1个以上大中型企业税务、财会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工作,业绩突出;

(3)工作业绩突出,主管的财会部门被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工作业绩突出,被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个人;或在本专业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获得地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4)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得到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

(5)在加强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方面,经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定,成绩突出。

本条件中所述业绩成果、论文与论(译)著,均应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本条件中有关特定词语或概念的解释:

(一)论文:本条件所述核心期刊主要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收录的核心期刊。正式期刊是指公开发行并具有CN、ISSN刊号的刊物。论文刊物的征稿通知、清样稿以及无ISBN统一书号的论文集不作为评审依据。

(二)著作: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科普类、手册类、论文汇编等不在此列。

(三)科研课题:科研课题专业范围应与申报专业相同,“国家级”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973、863、科技部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星火计划、国家火炬计划等立项课题;“省部级”是指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社会科学基金、省软科学基金、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省重大调研课题基金,以及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立项的课题,“地市级”是指地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立项的课题。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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