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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申报!江苏省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全流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燕子 2025/06/02 19:29:3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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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评审通知,25年度高级会计师申报时间定于5月30日开始,6月30日结束,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逾期不补报。

01
首先满足申报条件

1.成绩要求条件

高级会计考试成绩达到60分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

2.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02
出现以下情况,不予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或不合格(不称职)的,该考核年度不计算为职称申报规定的资历年限。

(二)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存在伪造学历(学位)、资格证书、任职年限,以及提供虚假业绩、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四)在从事经济工作中有违法行为,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的,不得申报。

(五)有其他严重违反考试评审规定行为的,不得申报。

符合条件后,准备好申报材料,根据申报安排,网上提交材料。

03
申报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需要在网上提供的材料(扫描后完整上传)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免冠蓝底彩色1寸证件相片。

3.《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4.有效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5.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6.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8.单位公示的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

9.公示无异议的单位证明。

10.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信息。

11.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

12.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简介。

13.取得会计师职称以后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14.取得会计师职称以来的获奖情况,以及反映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有关材料及证明、财会管理或应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广情况及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及财务等部门共同审核后签字并盖章。

15.取得会计师职称以来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著作或译作。

(二)各地财政部门须报送的材料

本年度《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条件符合,且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开始网上申报提交材料。

04
提交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5年度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形式。

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9:00至6月30日17:00,逾期不补报。

(二)申报流程

1. 网上申报。

(1)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jiangsu.gov.cn)“会计综合管理平台栏目,从“服务入口”选择“高级职称评审”,进入后阅读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解答。

(2)登录系统后,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2.审核。

省属单位申报人员为线上审核,申报人员网上提交材料2个工作日后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网上缴费。各地申报人员根据所在地财政局要求,办理审核事宜。

3. 网上缴费。

申报人员通过审核后,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需要票据凭证的,可根据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

缴费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2日9:00至7月3日24:00,逾期未缴费的,视同放弃申报。

05
专业理论要求(业绩与论文)

熟悉会计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等。取得会计师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会计及相关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至少1部不少于20万字,本人撰写或翻译不少于5万字)

(二)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三)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撰写发表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以及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分析报告等1份以上(每份不少于2000字)

(四)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立项的会计及相关专业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经立项部门组织的同行专家鉴定通过。

(五)主持编写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评选的管理会计优秀案例1篇以上。

(六)长期(取得会计师职称10年以上)在乡镇(街道)非企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其岗位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在论文上不做硬性要求。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分析报告等2份以上(每份不少于2000字)。

06
职称资历年限等截止时间
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和取得考试合格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07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08
后续工作及证书发放

因评审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申报人员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后,评审通过人员自主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

评审通过人员经评委会签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未页(申报表一式3份将签章后的末页粘贴在申报表末页空白处,连同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将统一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送达。


其余地区评审要求可看:2025年各地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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