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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5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的通知

来源: 天津财政局 编辑:燕子 2025/11/20 15:05:5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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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5年高级会计师评审2025年11月29日(周六)、11月30日(周日)、12月6日(周六)答辩。

关于我市2025年度副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述职答辩的通知

一、述职答辩对象

述职答辩对象是指申报2025年度副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评委会已接收材料的人员,未按时参加述职答辩将取消评审资格。

二、时间地点

日期:2025年11月29日(周六)、11月30日(周日)、12月6日(周六);

时间:答辩通知单中注明的答辩日期和签到时间;

地点:中共天津市财政局党组党校 综合楼五楼会议室(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号,地铁一号线勤俭道站)

三、携带证件

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纸质打印的答辩通知单到答辩现场。

四、问题及时限

1.本人介绍(6分钟以内)。

(1)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2)取得中级资格后的主要业绩介绍。

2.回答评审专家提问(6分钟以内)。

回答关于业绩和论文(业务工作报告)有关问题的提问。

五、相关要求

1.参评人员可于11月24日9:00起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查看答辩消息,下载“答辩通知单”并点击“我已阅读”。系统中申报人的已读状态将作为接收依据,不再另行通知;

2.述职答辩时不得翻阅任何资料;

3.答辩时要抓住重点、简明扼要;

4.迟到10分钟以上,将取消述职答辩资格。

六、结果运用

述职答辩是我市副高级会计师评审的重要环节,述职答辩的结果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咨询电话:23292273

                                   2025年11月1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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