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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销售渠道审慎调查(10.3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10/31 16:54:48 字体:

2016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第五次预约考试将于2016年12月17日开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基金从业,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基金从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基金销售渠道审慎调查既包括基金代销机构对基金管理人的审慎调查,也包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代销机构的审慎调查。基金销售的适用性要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相互进行审慎调查。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基金代销机构通过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诚信状况、经营管理能力、投资管理能力和内部控制情况,并可将调查结果作为是否代销该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产品或是否向基金投资人优先推介该基金管理人的重要依据。

(2)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基金代销机构进行审慎调查,了解基金代销机构的内部控制情况、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账户管理制度、销售人员能力和持续营销能力,并可将调查结果作为选择基金代销机构的重要依据。

(3)基金销售机构在研究和执行对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调查、评价的方法、标准和流程时,应当尽力减少主观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干扰,尽量做到客观准确,并且有合理的理论依据。

(4)开展审慎调查应当优先根据被调查方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接受被调查方提供的非公开信息使用的,必须对信息的适当性实施尽职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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