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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老师
正保开放课堂特邀实战讲师,正保会计网校《建筑施工企业全盘财税核算和纳税筹划》&《房地产企业三大税种及合同控税》主讲老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税务顾问,是实战型的企业管理创新者。从业近30年,欧资企业背景,深谙建筑房地产企业的营改增政策,同时有数十场诉案经历和10多个项目的结算审计谈判经历及20多个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经历,助你解决建筑房地产企业的痛点和难点,并授予您实操秘笈。曾先后就职于大型国有建筑房地产企业集团,以及较大规模的民营商业地产企业集团,一直在建筑房地产行业财税实战一线深耕细作,致力于该行业规范的财税核算,参与企业的合同审定,对经济合同涉税统筹和法务研究,从诸多诉案和税案当中汲取教训,避免税务雷区,也是能够把证据链思维方式嵌入到日常的财务管理当中,为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前瞻性准备。善于从细节入手把控涉税涉诉风险并大手笔地进行涉税筹划,先后为多家房地产企业提供管理和咨询服务,为相关顾问企业节税数千万元,是建筑、房地产企业的财税法务实战讲师,常年笔耕不辍,已先后在省市级期刊上发表论文30篇。
课程安排
直播课程表 | 直播课程安排 |
【免费】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财税处理要点 | 2023-08-31 19:30:00.0 2023-08-31 19:30:00.0~2023-08-31 21:00:00.0 |
赠送资料:按时学习直播课可额外赠送课程电子版讲义,直播间立领50元代金券! |
录播课程表 | 视频开放时间说明 |
【试听】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控和风险应对(1) | 本课程不提供直播回放,不定期安排直播课,同学根据自己时间进行观看。 |
【试听】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控和风险应对(2) |
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财税处理要点
【上课时间】8月31日(周四 19:30~21:00)
【参与方式】免费报名
【课程形式】网络在线直播
【课程大纲】
1、质保金定义
2、质保金合同条款设定
3、完工时质保金的财税处理
4、结算时质保金财税处理的调整
5、质保期内维修费用的财税处理
6、质保期满收到质保金返还的财税处理
7、案例解析质保金发票涉及到的税率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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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 |
内容概要 |
模块收益 |
【前言】 |
建筑业的行业前景及职业规划 |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有巨大的发展空间,该行业财务人员既要有必要的财税知识,更要有本行业特殊的知识储备,对于这样复合型的财税管理人才需求量很大,其薪酬待遇有很大的上涨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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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基础班课程 |
基于零基础学员量身定做的,学完本阶段模块的课程,完全能够胜任建筑施工企业的一般会计岗到主管会计岗位。 |
【模块1】专业术语透视 |
(1) 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 |
在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要用行业专业术语和同事交流,这样不至于是外行,通过基本的行业专业术语的讲解让学员能够清晰地知晓建筑施工企业的业务轮廓,有助于对日常各项交易涉及到的术语清楚的把握。 |
(2) 建筑施工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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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筑工程的造价(预算价,结算价,决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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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筑工程企业的菲迪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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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总承包,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EPC,P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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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筑施工企业的依托/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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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筑施工企业的3种施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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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甲供材(甲供工程),甲控材,甲指乙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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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质量缺陷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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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主体结构封顶,综合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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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建筑施工合同项目的节点付款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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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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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工程签证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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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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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质保金/质量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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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新收入准则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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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桩基础和筏板基础涉及到的计税方法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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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2】用分录解读政策建筑施工企业全盘账务处理 |
(18) 初始化前的梳理工作 |
用分录解读政策,会计分录的编制需要“会计单词——会计科目”,会计科目的设置和核算项目的设置及其二者的勾稽关系建立,让学员在取得符合要求的会计原始凭证(合规的税收凭证,也是可能发生诉讼做好证据)的基础上讲授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分录的编制,12个不同阶段的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让你轻松掌握,无需惧怕建筑行业的账务处理。 |
(19) 施工企业核心会计科目及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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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核算项目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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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会计科目和核算项目的勾稽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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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实收资本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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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货币资金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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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投标保证金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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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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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原材料收发存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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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周转材料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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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固定资产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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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无形资产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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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临时设施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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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人工费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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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机械使用费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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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直接费用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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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间接费用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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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分包工程款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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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合同履约成本的核算(合同履约进度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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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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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预收账款/合同负债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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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应交税费的核算(含预缴增值税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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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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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预(应)付账款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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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合同结算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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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机械作业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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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劳务成本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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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税金及附加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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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管理费用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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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财务费用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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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甲供材的会计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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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超供材的会计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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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甲供材的“材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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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建筑业农民工保证金及甲方代发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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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老项目结算过程中注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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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以房抵顶工程款业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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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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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如何处理工程项目的结余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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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如何处理使用过的就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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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合同违约金的约定和会计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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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企业的“三项经费”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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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跨县区工程项目(增值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等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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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会议费的涉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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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总包管理费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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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甲供水电费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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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3】所得税处理实务操作和纳税筹划 |
(63) 案例解析跨地区工程项目对应的所得税如何申报及核心政策要点; |
【核心要点】轻松掌握建筑施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注意要点及季度所得税申报表的填报及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演示,让你轻而易举地掌握所得税表填报。 |
(64) 工资薪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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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合理工资薪金的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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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税前扣除的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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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企业和员工达成协议,企业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是否可以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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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企业和员工达成协议,企业负担的个人社保费企业是否可以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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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计提的工资没有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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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发放以前年度已预提的工资,如何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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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没有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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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案例解析已预提工资薪金不同支付方式下的所得税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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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的财税处理及应对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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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离职补偿金的财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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⑪ 支付给依托在本单位的建造师费用如何做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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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职工福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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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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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列支范围及税前扣除的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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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支付给伤残员工或者死亡亲属的抚恤金,可以计入福利费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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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给员工发放的交通补贴的几种形式及账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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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按月凭票报销的交通费如何账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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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职工教育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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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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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列支范围及税前扣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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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公司组织员工拓展训练如何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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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职工教育经费账务上按准则规定是需要计提的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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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扣除标准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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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用于职工教育经费范围的开支是否可以取得专用发票予以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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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单位给员工报销的继续教育费用账务处理示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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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工会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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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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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列支范围及税前扣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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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企业收到的工会经费返还如何财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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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季节工、临时工,发生的工资支出是否作为工会经费的计缴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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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公司雇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支出是否作为工会经费的计缴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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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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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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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列支范围及税前扣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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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意外险取得专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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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企业职工发生工亡,支付的赔偿金超过社保部门支付标准之差额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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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借款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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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借款费用的2种情形:费用化和资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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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财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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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财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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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向自然人借款的财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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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向关联方借款的财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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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因为股东出资未到位所产生借款的财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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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在金融机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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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向个人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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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银行罚息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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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业务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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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业务招待费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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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业务招待费可能就是一个税务雷区,如何规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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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客户公司员工来我公司视察机票需要并入个人收入交纳个税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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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劳动保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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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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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列支范围及税前扣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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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企业为员工统一制作或外购工服的账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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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公益性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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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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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列支范围及税前扣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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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案例解析公益性捐赠和扶贫捐赠的实务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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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超过部分是否允许递延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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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当年亏损情况下的公益性捐赠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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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案例解析没有取得规范的捐赠税前扣除凭证被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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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开(筹)办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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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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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税会处理差异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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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筹建期发票抬头应该如何开具才能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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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筹建期如何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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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企业筹建期间发生业务招待费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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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企业筹建期间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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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整年是筹建期没有取得收入,企税汇算清缴报表如何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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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筹办期取得存款利息收入要申报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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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母子公司费用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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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费用支付的2种情形及实务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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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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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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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列支范围及税前扣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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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企业所得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支出(10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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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公司计提的未经核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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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保费滞纳金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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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税务局责令纳税人60日内提交合法扣税凭证,是否缴纳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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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案例解析借款利息的扣除是在实际发生年度还是实际支付年度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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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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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案例解析为什么说非现金支付方式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最后屏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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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取得不规范的税收凭证不可以税前扣除造成的税务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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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税务总局权威解答:税金发生额是指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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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汇算清缴中跨年发票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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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认定及收据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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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及增值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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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会议费发票的税收政策及业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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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通讯费、私车公用费用处理政策分析及对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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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农民工因工伤亡医药费、赔偿费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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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建筑施工企业预估成本税前扣除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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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进阶班课程 |
在第一篇《基础班课程》基础上切入税会差异(增值税,所得税,会计准则),税收政策解读,并就如何签订合同,最终实现“业务法务税务财务”的四务融合,从而完善企业的税务风险经营风险的管控水平,实现企业税收利益最大化。 |
【模块4】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环节的税会差异 |
(1) 5个案例解析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建筑服务的过程中会计收入,增值税收入(增值税销售额),所得税收入之间的差异的政策分析及财税处理 |
以案例解读新收入准则下的收入,增值税的收入,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不同的口径形成的“税会差异”,如何清楚的梳理,以案例形式分享,让学员理清楚思路,轻松掌握业务处理。 |
(2) 如何理解纳税必要资金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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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竣工结算阶段如何规范操作不至于造成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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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会计收入和增值税收入之间差异造成的税务预警如何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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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5】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企业成本核算》 |
(5)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4种收入成本的核算方法及其优缺点 |
详细地讲解建筑施工企业特有的会计科目所归集的内容,并有实例教学,让你一目了然建筑施工企业新收入准则下从项目的合同签订到竣工结算全流程的财税处理。 |
(6) 施工企业特有的会计科目及归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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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周转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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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临时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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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临时设施摊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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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临时设施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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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合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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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合同履约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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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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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合同取得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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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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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合同履约成本—机械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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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合同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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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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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合同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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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案例全流程财税处理:某中心医院(以下简称甲方)蒸发制冷中央空调销售及安装工程经过招标,该神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中标。甲方和乙方同处于一个地级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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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6】助你看到的政策背后内涵及实操(营改增政策) |
(21) 2019年31号文关于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的理解及实操 |
系统梳理政策要点,让我们更为清晰地看到政策背后的内涵,让您精准地按照政策口径去实务操作,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和可能给企业带来的税务风险。 |
(22) “建筑服务”的预缴增值税具体情形,这些细节你注意到了吗?不预缴有何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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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涉及的增值税细节处理要点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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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园林绿化公司涉及到的免税农产品发票如何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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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一个项目的增值税税负率正常的水平是多少?如何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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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7年号公告当中的“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如何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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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施工过程中以甲方名义立户的水电费4种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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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包工头到税务局代开发票到底需要缴纳哪些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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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总包方代发农民工工资应该注意财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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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甲供工程VS甲供材工程,其口径的差异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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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对施工企业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性质如何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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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三流一致”原则的应用风险点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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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建筑施工企业的用工模式及工程(劳务)分包的主要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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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政策的特殊规定及运用筹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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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的法律规定及税收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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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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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劳务报酬与经营所得如何区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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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的判断及税率调整处理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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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合同金额,结算金额,发票金额,付款金额”不一致如何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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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你所理解的发票备注栏涉及到知识点周全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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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设备采购混同建筑材料按“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可能意味着设备与建筑将来全部从高适用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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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按当期完工产值一定百分比支付工程款的会计分录涉及到3个政策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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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建筑业依托经营抵扣环节风险应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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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以“依托”有关公司名义实施经营活动并让有关公司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性质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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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依托人(自然人/公司)如何从被依托单位取得属于自己利润的具体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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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建筑施工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附征及其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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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就真的不能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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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7】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控和风险应对 |
(48) 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要点(9个要点) |
用合同案例解读政策,结合建筑施工企业各项交易涉及到的常见的合同去把握政策,在政策指导下正确签订合同,将政策执行到位,避免不必要的涉税风险,实现最大程度的税收利益最大化。 |
Q1、价税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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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增加双方详细信息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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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合同中描述清楚不同税率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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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提前筹划跨期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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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修改发票、付款时间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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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增加:如果不能够提供合规的税务凭证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计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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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签订合同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规避平销返利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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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虚开发票或取得虚开发票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致命影响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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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根据交易类型精心确定合同名称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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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总承包施工合同税务条款如何拟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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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施工合同当中的价外费用判断及类型,如何开具发票?如和账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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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甲方能否以乙方未提供发票或竣工验收资料为由拒绝付款?如何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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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总包管理费的2种不同合同签订方式下的纳税筹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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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总承包施工合同下,对于门窗等专项工程如何签订最划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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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园林绿化工程5种不同签订方法的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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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材料运输中的“一票制”和“两票制”在合同签订细节的筹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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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施工合同涉及到的违约金成因不同对应的税务结果迥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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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施工机械租赁费的不同合同签订方式下的纳税筹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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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分包公司与专业作业分包公司的区别与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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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建筑工人实名制下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处理和实务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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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甲供、甲控,甲指乙供的涉税处理与合同条款涉税风险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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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以房抵顶工程款的细节操作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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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甲方是否有权直接扣划款项支付给“甲指乙供”的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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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8】 解读司法判例及税务稽查案例让企业走出雷区 |
(65) 合同涉及到交易和开具发票不匹配导致补税和滞纳金。 |
本模块剖析合同案例,税务稽查案例,司法判例,让你避免重蹈别人覆辙,避开雷区,洞悉常见的“合同陷阱”,有助于我们的“税商”掌握,让我们一跃成为本行业的财税高手,自己值钱了,高薪不用愁。 |
(66) 看“真功夫案”的二审判定不开发票需赔所得税“税负”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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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合同当中约定是不含税,如果开具发票,税费由谁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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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政府工程审计条款如何关注和拟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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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PC总承包合同税务处理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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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水电费问题涉税风险及应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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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提供钢结构制作并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如何税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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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供应商公司注销,合同款付还是不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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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能抵尽抵,能早抵不晚抵的策略在合同当中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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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是施工机械设备“动产租赁合同”还是“工程施工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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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税务稽查案例“自然人依托,虚开发票平账捅娄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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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诉讼案例:千万债务,都是“依托”惹的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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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稽查案例:“依托资质承接业务,虚开万万不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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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真票真业务”被罚,企业诉讼缘何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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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税案告诉你:异地项目部的个人所得税,如此“擦边球”纯属自娱自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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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案例解析:合同条款如此霸道,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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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案例解析:合同当中的工程结算审计条款两种设定方式及税务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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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司法判例】发票被认定为“发票不是纳税凭证,而是收付款凭证”,导致244万元工程款买来的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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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司法判例】顶账房开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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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陕西省12366答复:机电安装企业的机电设备及安装合同如何开具发票? |
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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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义条款
本协议适用于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 开放课堂会计实务 30天/90天/180天 课程辅导 服务。 本协议下“ 30天/90天/180天” 课程辅导服务是指乙方旗下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向特定注册学员推出的,在该等注册学员选报课程并交费后,乙方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向该等注册学员提供的课程学习服务。
2 辅导课程、费用及费用支付
2.1 乙方提供的“ 30天/90天/180天” 辅导课程、讲义及价格均以甲方在乙方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平台选报并成功支付的信息为准。
2.2乙方按照甲方最终选报的课程、班次、服务及实际交纳的学习费用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辅导服务。
2.3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讲义、配套资料、答疑服务等以当年对应课程辅导的招生方案为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老师、课程、大纲、答疑服务等,乙方有权根据实际调整变更具体服务内容和细节。
2.4乙方随课赠送的礼品、课程、分期贴息优惠或其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优惠政策,如有退换课情况,乙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如若原包装完整,甲方可以寄回,乙方不予扣除相应费用)。
2.5 购课规则
2.5.1直播课程开课前,甲方如不满意课程内容且未超过课程总时长的10%,可免费申请更换一次;
2.5.2甲方如当期无法上直播课,可在报名交费1年内免费申请一次补学机会;
2.5.3课程有效期内申请退费,若已听课,则需根据具体听课时长扣费【费用计算规则为:(甲方实际交费金额-甲方实际交费金额×20%)÷课程总时长×甲方已听课时长】,若未听课只下载了资料讲义,则需在实际交费金额中扣除20%的费用,剩余的金额退还甲方;
2.5.4直播课因其教学特点,若因故未达到开课标准,可能会延期或调整,遇此特殊情况时网校将及时通知,并可为学员办理更换同类型的相应课程;
2.5.5体验课程(或免费课程)购买后请按时进入直播教室听课,体验(或免费)内容不提供以上购买正式课程的学员所享有的更换、补学及延期等服务;
2.5.6购课后须在页面提示的关闭时间前观看课程,课程关闭后可按2.5.2约定申请补学,逾期视为放弃补学,乙方不再提供退费或补学服务;
2.5.7课程退换政策:网校课程为服务类商品,购买后无任何下载记录(包含讲义、配套资料等),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款/换课”;
2.5.8如需发票,请在报名交费后1年内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办理。
3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权利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30天/90天/180天”学员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乙方网站公示的招生方案为准。
3.2 义务
3.2.1 甲方应按时、全额交纳学习费用;
3.2.2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学习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传播下载的课程及讲义、资料、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若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的学习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权利
4.1.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相应学费;
4.1.2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持有和核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信息、资料。
4.2 义务
4.2.1 乙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服务;
4.2.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5.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5.3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且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6 争议的解决
6.1 本协议的内容、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6.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6.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 30 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
7 完整协议
乙方在正保会计网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及网站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8 保密义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9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乙方为甲方开通本协议中甲方所报课程听课权限之日起至所报课程规定学习期限到期为止。
10 其他约定
10.1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本协议课程之后即生效。
10.2如甲方通过补差价的方式升级到开放课堂其他会计实务课程,类别价格高于本课程以外的辅导课程,则本协议自甲方课程升级至辅导班次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甲方课程升级后的新班次协议书为准。
10.3本协议生效后,非经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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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学员
乙方: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