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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04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来源: 编辑: 2003/12/13 10:08:0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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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人考中心函〔2003〕31号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国税局,市直属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市国税直属征收分局、各区域稽查局,市地税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广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3〕172号)精神,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04年6月25至27日举行。为做好我市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参加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均须登陆广州市考试信息网,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定为:2003年12月12日8时起,至2003年12月28日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收考生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地址:

  1、“报名确认”时间:2003年12月29日至31日。

  2、“报名确认”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11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联系电话:83543605—217)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事项见附件1;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方法见附件2.

  二、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日 期    考试时间         科 目

  6月25日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6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27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二)考试方式。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三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考试管理办法,获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科考试的考生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5科)的考试,即2002年至2004年为一个周期,2003年至2005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免试部分科目(即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2科)的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

  (三)《税务代理实务》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和回收;其余四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铅笔(2B)、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

  三、其他事项

  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试考务费每科65元。

  附件:

  1、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200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程序及材料要求

  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联系人:韩李梅,联系电话:83543605—217 )

  附件1:

  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5科)考试:

  1、中专毕业后,从事税收业务工作满十年,其中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两年。

  2、取得非经济、法学类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工作,下同)满六年。

  3、取得经济、法学类大学专科毕业学历,或取得非经济、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四年。

  4、取得经济、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获得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收相关工作满两年。

  5、获得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税收相关工作满一年。

  6、获得经济、法学类博士学位。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已评聘了经济、会计、审计、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二、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可免考《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需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03年12月31日。

  附件2:

  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1、网上填报个人资料、打印报名表

  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广州市考试信息网→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须知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填写“《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等其它服务项目→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等一式一份→贴上相片→交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

  (以上由考生自己完成)

  2、报名确认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打印相关资料,持《报名表》和其它规定要求的报名材料,经单位审核同意加具意见,按隶属关系分别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连同报考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好的《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和考务费到报名点报名。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或个人,可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力资源教育中心或各区、县级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

  3、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必前往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前的20天,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者必须提交如下资料:

  1、《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自己网上下载打印)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

  3、近期大一寸彩色或黑白同版免冠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另一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相片的背面要用钝口铅笔写上单位、姓名)。

  4、如报考条件中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时间的要求,报考时须提供税务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时间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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