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及驻唐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人发[2003]81号)和河北省职称考试中心、河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职考函[2004]38号)要求,为做好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6月17、18、19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6月17日 14:00-16:30 财务与会计
6月18日 09:00-11:30 税法(一)
14:00-16:30 税法(二)
6月19日 0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前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全部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存储功能)。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二、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三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考五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两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税务相关法律》)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三、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从业年限”是指报考人员从事相关专业时间的总合,其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四、考试报名程序
(一) 报名程序
报名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认真填写《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由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后,按照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统一报名。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一)(一式两份,贴一寸一年内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二)(一式两份,贴一寸一年内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2、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一式两份);
3、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资格证书;
4、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以及上述三条所述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12月21日-23日;
2、报名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3、联系电话:2802571,2827463.
五、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3]第56号)的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
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 唐山市国税咨询所
二00四年十二月七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套餐D大额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