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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06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2005/12/21  来源:   字体:  打印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国税局、地税局《关于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5]324号)精神,现将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苏州市人事局和苏州国税局、苏州市地税局共同负责我市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二)苏州市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三)考试报名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由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人事部门和税务管理部门共同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23日下午、24日和25日全天,共两天半时间。原则上苏州市区设立考点。

  三、报考条件

  (一)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发[1996]11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1999]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以及有关规定,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以下要求掌握:

  1、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二)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文件,同时在报名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

  四、报名组织

  (一)考试报名时间从2005年12月22日—12月28日(星期六、日休息)。苏州市区(含吴中区、相城区)报名地点设在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288号人事考试中心一楼),联系电话:65109437.各县级市到本地国税局征管科报名。

  (二)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有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或者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2寸照片1张。

  (三)在报名过程中,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老考生只需提供身份证(或军官证、工作证)以及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并缴纳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2寸照片1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若上年度档案号凭据因遗失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者,负责现场报名的工作人员在核实其身份后,应积极帮其查对档案号。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与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请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为保证扫描质量,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须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用后收回。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06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按每人每科42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附件:

  一、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报名信息卡填涂注意事项。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一:

  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考 区: 报名序号:

姓 名

  

档案号

                       

相 片

(近期免冠)

身份证号

                                     

性 别

  

民 族

  

身份类别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政治面貌

  

专业职称

  

专业工作年限

  

单位性质

  

所学专业

   

报考级别

  

科目1

 

科目2

   

科目3

  

科目4

  

科目5

  

备 注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个 人

承 诺

本人承诺:上述所填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提供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填涂错误,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有关信息代码及填写要求见背面说明。

  报考信息说明

  一、报名表中的信息项,除单位意见和审批意见由单位和审批部门填写,报名序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填写外,其它信息项均由报考人员用汉字或数字填写,代码需填在小方框内。

  二、各有关项目的代码及说明如下:

  性 别:1、男 2、女

  民 族:1、汉族; 2、少数民族

  身份类别:1、工人 2、干部 3、其他

  最高学历:1、硕研以上 2、大学本科 3、大学专科

            4、中专 5、高中 6、初中

  政治面貌:1、中共党员 2、共青团员 3、民主党派 4、群众

  专业职称:1、高级 2、中级 3、助理级 4、员级 5、无职称

  单位性质:1、机关 2、事业 3、企业 4、乡镇企业 5、其他

  所学专业:1、与报考专业相同 2、与报考专业相近

            3、与报考专业不同 4、无专业

  报考级别:2、考二科 5、考五科

  科 目:1、税法(一)   2、税法(二) 3、税务代理实务

         4、税收相关法律 5、财务与会计

  毕业时间:填年份的后两位及月份

  三、新报考者,档案号一栏不填写。上年度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务请填写原档案号,否则,由此造成的上年度成绩失效的后果一律自负。

  四、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务必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五、所缴纳的近期同底免冠照片,必须是未使用过的,否则报名点不予办理。备用照片背面写上市名和姓名,并轻微粘在报名表的右上角,以便撕下贴在准考证上。

  从事税务专业工作或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在我单位累计从事税务专业工作或相关工作共 年。

起 止 年 月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名信息卡填涂注意事项

  一、《报名信息卡》填涂方法

  考生先用蓝、黑色水钢笔(或圆珠笔)在《报名信息卡》有关栏目下方的空白方框内填写汉字或阿拉伯数字后、再用2B铅笔将有关栏目的信息点横向涂写数笔,黑度以盖住信息点中的字符为准。填写内容不要超过方框,以保证光电阅读器准确无误地识别所涂的信息点。

  二、《报名信息卡》填涂内容

  (一)考生填涂的栏目

  1、档案号栏目:新报考者,档案号一栏不填写。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务请填写原档案号,否则,将被视为新考生,去年所考成绩一律作废。

  2、姓名、工作单位栏目:一个空白方框一个汉字,将按汉语拼音字母序在《汉字编码手册》查阅到的汉字代码填写在汉字下方的空白方框内(一个空白方框一个数字),用2B铅笔将有关栏目的信息点涂黑。

  《汉字编码手册》中没有的汉字,用同音字第一个汉字代替。

  3、级别、专业、代码栏目:根据报名表级别、专业代码填涂

  4、科目栏目:根据个人实际报考科目数填涂

  5、身份证号栏目:将数字在空白方框内从左至右填写后涂黑。

  6、出生年月、毕业时间、专业职称聘任时间栏目:年份2个数字、月份2个数字(如:1990年5月填写为9005)。

  7、性别、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工作单位性质、隶属关系、所学专业栏目:在空白方框内涂黑

  8、老考生只需填涂档案号、报名点代码、级别、专业、科目、出生年月、参加工作年限、毕业时间、专业工作年限、专业聘任时间、政治面貌、工作单位性质、学历、民族、隶属关系、所学专业、现有专业职称。

  (二)发证工作人员填涂的栏目

  报名序号栏由工作人员填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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