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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考试大纲(三)

来源: 编辑: 2005/05/15 00:00:00 字体:

  10 .分段型股利政策下股票价值评估

  分段型股利政策下股票价值勤评估的原理是:

  第一段,指能够较为客观预测股票的收益期间或股票发行企业某一经营周期;

  第二段,以不易预测收益的时间为起点,以企业持续经营到永续为第二段。

  将两段收闪现值相加,得出评估值。实际主算时,第一段以预测收益直执着折现;第二段可以采用固定红利型或红利增长型,收益额采用趋势分析法或其他方法确定,先资本化再折现。

  11 .股权投资收闪的分配形式

  股权投资收闪的分配形式,比较常有如下几种类型:

  ( 1 )按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参与被投资企业净利润分配;

  ( 2 )按被投资企业销售收入或利润的一定比例提成;

  ( 3 )按投资方出资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资金使用报酬等。

  12 .非控股型长期投资评估

  ( 1 )对于非控股型长期投资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即根据历史上收益情况和被投资企业的未来经营情况及风险,预测未来收益,再用适当折现率折算为现值得出评估值。

  ( 2 )对于合同、协议明确约不定期了投资报酬的长期投资,可钭按规定应获得的收益折为现值,作为评估值。

  ( 3 )对到期收回资产的实物投资情况,可按约定或预测出的收益折为现值,再加上到期收回资产的现值,计算评估值。

  ( 4 )对于不是真接获取资金收入,而是取得某种权利或其他间接经济效益的,可通过了解分析,测算相应的经济效益,折现计值。

  ( 5 )对于明显没有经济利益,也不能形成任何经济权利的投资则按零价值计算。在未来收闪难以确定时,可以采用重置价值法进行评估。即通过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评估,确定净资产数额,再根据投资方所占的份额确定评估值。

  ( 6 )如果进行该投资的期限较短,价值变化不大,被投资企业资产账实相符,则可根据该实后的被投资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净资产数额,再根据投资方所占的份额确定评估值。

  非控股型长期投资也可以采取成本法评估,即根据被评估企业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经审核无误后作为评估值。

  不论采用什么方法评估非控股型长期投资,都应考虑少数股权因素对评估值的影响。

  13 .控股型长期投资评估

  对于控股型的长期投资,应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后再测算股权投资产的价值。整体评估应以收益法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单独采用市场法,对被投资企业整流体评估,评估日与投资方的评估基准日相同。

  14 .评估人员评估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应当在适当及切实可行情况下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析价。

  九、流动资产评估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流动资产评估内容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流动资产的特点及评估方法的掌握情况。重点测试考生对各类流动资产评估的特点及评估具体方法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分林和解决流动资产评估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1 .了解流动资产的内容和特点;熟悉流动资产评估的特点、局限性及评估程序。

  2 .掌握运用市场法、成本法评估不同类型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枝术思路、约束条件和具体方法;掌握运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评估在产品、产成品及库存商品价值的技术思路、约束条件和具体方法。

  3 .了解货币性资产的评估方法;掌握应收账款评估的基本程序,坏账损失估计的坏账比例法和账龄分析法;了解评估应收账款的限性;掌握应收票据贴现值的计算方法,待摊费用和预付费用的评价方法。

  (三)要点说明

  1 .材料的评估内容

  企业中的材料,按其存放地点可分为库存材料和在用材料。在用材料是在生产过程中已形成产成品或半成品,已不再作为单独的材料存在,故材料评估主要是对库存材料进行评估。

  2 .材料的评估与步骤

  进行实物盘点,使其账实相符;根据不同评估目的和待估资产的特点,选持相应的评估方法;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更多的是采用成本法或市场法;运用存货管理的 ABC 分析法,突出重点。

  3 .材料评估的方法

  近期购进的材料库存时间较短,在市场价格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其账面值与现行市价基本接近,可采用成本法,也可以采用市场法;对购进批资间隔时间长、价格变化较大的库存材料进行评估时,可以采用最接近市场价格的材料价格或直接以市场价格作为其评估值;企业库存的某些材料可能购进的时间早,市场已经脱销,目前无明确的市价格变动资料来修正材料价格,也可以在分析市场供需的基础上,判断该项材料的供需关系,并以此修正材料评价;呆滞材料是指从企业库存材料中清理出来,需要进行处理的材料,首先应对其数量和质量进行核实和鉴定,然后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评估,对其中失效、变质、残损、报废、无用的,应通过分析计算,扣除相应的贬值数额后,确定其评估值。

  4 .低值易耗品的评估

  在库低值易耗品的评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与库存材料评估相同的方法;在用低易耗品的评估,可以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5 .在产品的评估

  对在产品进行评估时,一般可采用成本法或市场法进行评估。

  6 .产成品及库存商品的评估

  对产成品及库存商品应依据其变现能力和市场可接受的价格进行评估,适用的方法有成法和高考法。

  7 .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评估

  在对应收款及预会财款这些资产估算时,一般应从两方面进行:一是清查核实应收财款数额;二是估计可能的坏账损失基本公式;

  应收财款评估价值 = 应收款南面余额-已确定的坏财损失-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

  8 .应收票据的评估

  应收票据的评估可采用下列两种方法:按票据的本利和计算,即应收票据的评估值为票据的的面值加上应计的利息。按应收票据的巾现值计算,即应收票值的应计利息。按应收票据的贴现值计算,即应收票据的评估价值为按评估基准日到银行申请贴现值。

  9 .待摊费用和预计付费用的评估

  对于待摊费用的评估,原则上应按其形成的具体资产价值来确定。预付费用的评估据其未来是否可产生效益而定,只有那些在评估基准日之后仍将发挥作用的预付费用,才是评估的对象。

  十、企业价值评估

  (一)考试目的

  企业价值评估是资产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企业价值评估内容的考核,测试考生对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原理与方法的掌握情况。重点测试考生对企业价值内涵、评估特点及具体评估方法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分析和解决企业价值评估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1 .掌握企业及企业评估值勤的涵义,企业价值决定性因素;熟悉企业价值评估的特点。

  2 .熟悉企业价值评估中一般范围和具体范围的划分标准、界定的意义、途径,以及正确划分企业价值勤评估范围对企业价值评估的影响。

  3 .了解新兴市场中资产评估面临的问题;了解产权的定义及我国的产权模糊现象;熟悉我国经济转型事情影响企业价值评估的主要因素。

  4 .掌握运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的核心问题和技术思路;掌握年金法和分段法的使用条件、评估步骤和计算公式的正确运用;掌握企业收益的界定及不同收益口径的确定依据和方法;掌握企业收益预测的要求、步骤和方法;掌握折现率选择的基本原则;掌握保证折现率与收益额之间口径一致的要求和技术处理方法;掌握测算风险报酬率的累加法和 β 系数法等具体方法。

  5 .熟悉无风险报酬率的本质和选取渠道和标准。

  6 .掌握企业价值评估场法、成本法的运用。

  7 .掌握企业价值评估中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之间关系,掌握各种评估法评估结果之间相互验证时的要求和技术处理。

  (三)要点说明

  1 .企业及企业评估价值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按照法律程序建立的经济实体,形成上体现为由各种要素资产级成并具有持续营能力的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进一步说,企业是由各个要素资历产围绕着一个系统目标,发挥各自特定功能,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生产经营能力和获利能力的载体。

  企业的评估价值是企业的公允价值,这不仅是由企业作为资产评估的对象所决定的,而朋是由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目的所决定的。企业价值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企业产权交易提供服务,使交易双方对拟交易企业的价值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所以企业价值评估建立在有效市场假设之上,其揭示的是企业的公允能力。

  资产评估中的企业价值有别于账面价值、公司市值和清算价值。企业的账面价值是一个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进行计量的公计概念,可以通过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获得。由于没有考虑通货膨账、资产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等重要因素的影响,所以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明显区别于上述企业价值。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全流通股股票的市场价格(市场价值之和)。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上,由于信息相对充分,市场机制相对完善,公司市值与企业价值具有一致性。中国尚处在经济转型中,证券市场既不规范,也不成熟,上市公司存在大量非流通股,因而不宜将公司流通股市值直接作为企业价值评估的依据。清算价值是指企业停止经营,变卖所有的企业资产负债后的现金余额。这时企业资产价值应是可变现价值,其不满足整体持续经营假投。破产清算企业的价值评估,不是对企业一般意义上价值的揭示,该类企业作为生产要素整体已经丧失了盈利能力,因而也就不具有通常意义上的企业所具有价值。对破产清算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实际上是对该企业的单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和进行判断。

  2 .企业价值评估的一般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的一般范围即企业的资产范围。从产权的角度界定,企业价值评估的范围应该是企业的全部资产。包括企业产权主本自身占用及经营的部分,企业产权主体所能控制的部分,如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非控股公司中的投资部分。在具体界定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范围时,应根据以下有关数据资料进行:

  ( 1 )企业的资产评估申请报告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广件所规定的评估范围;

  ( 2 )企业有关产权转让或产权变动的协议、合同、章程中规定的企业资产变动的范围。

  3 .企业价值评估的具体范围

  在对企业价值评估的一般范围进行界定之后,并不能将所界定的企业的资产范围直接作为企业价值评估中进行评估的具体资产范围。因为企业价值基于企业整体盈利能力,所以,判断企业价值,就是要正确分析和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是由各类单项资产组合而成的资产综合体,这些单项资产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形成具有不同的贡献,发挥作用的资产就是企业的有效资产,而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形成没有做出贡献,甚至削弱了企业的盈利能力的资产共同作用的结果,要正确揭示企业价值,就要将企业资产范围内的有效资产和无效资产进行正确的界定与区分,将企业的有效资产作为评估企业价值的具体资产范围。这种区分,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企业价值的具体资范围。这种区分,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前提。

  在界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具体范围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 1 )对于在评估时点产权不清的资产,应划为“待定产权产”,不列入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范围。

  ( 2 )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对企业的有效资产和无效资产进行区分。在进行区分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第一,对企业有效资产的判断,应以该资产对企业盈利能力形成的贡献为基础,不能背离这一原则;第二,在有效资产的贡献下形成的企业的盈利能力,应是企业的正常盈利能力,由于偶然因素而形成的短期盈利及相关资产,不能作为判断企业盈利能力和划分有效资产的依据;第三,评估人员应对企业价值进行客观揭示,如企业的出售方似进行企业资产重组,则应以不影响企业盈利能力为前提。

  ( 3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对无效资产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进行“资产剥离”,将企业的无效资产在进行企业评估前剥离出去,不列入企业价值评估的范围;二是在无效资产不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前提下,用适当的方法将其进行单独评估,并将评估值加总到企业价值评估的最终结果之中,或将其可变现净值进行单独列出披露。

  ( 4 )如企业出售方拟通过“填平补齐”的方法对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薄弱环节进行改进时,评估人员应有员应着重判断该改进对正确揭示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就目前我国的具体情况而言,该改进应主要针对由工艺瓶颈等因素所导致的企业盈利能力的薄弱环节。

  4 .转型经济时期企业价值评估的相关问题

  ( 1 )产权模糊对企业价值评估的影响;

  ( 2 )企业价值的多元贡献与投资者一无所有的矛盾;

  ( 3 )企业价值中自然资源资本化贡献的客观存在与自然资源市场配置理论和评估方法研究相对落后的矛盾;

  ( 4 )体制惯性对企业价值评估的影响;

  ( 5 )转型经济条件下,企业价值评估的风险估计问题。

  5 .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的核心问题

  运用收益法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关键在于对以下三个问题的解决:

  要对企业的收益予以界定。企业的收益能以多种形成出现,包括净利润、净现金流、息前净利润和息前净现金流。选择以何种形式的收益作为收益法中的企业收益,直接影响对企业的价值的最终判断。

  ( 2 )要对企业的收益进行合理的预测。要求评估人员对企业的将来收益进行精确预测,是不可能的。但是,由于企业收益的预测直接影响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判断,是决定企业昆终评估值的关键因素。所以,在评估中应全面考虑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因素,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收益做出合理的预测。

  ( 3 )在对企业的收益做出合理的预测后,要选择合适的折现率。合适的折现率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对企业未来收益风险的判断。由于不确定性的客观存在,对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进行判断至关重要。能否对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做出恰当的判断,从而选择合适的折现率,对企业的最终评估值是具有较大影响。

  6 .年金法的计算公式和使用条件

  年金法的公式为:

  P=A/r

  式中: P -企业评估价值;

   A -企业每年的年金收益;

   r -资本化率 .

  用于企业价值评估的年金法 , 是将已处于均衡状态 , 基未来收益具有充分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的企业的收益进行年金化处理 , 然后再把已年金化的企业预期收益进行收益还原 , 估测企业的价值 . 因此 , 上述公式又可以写成:

  P=+r)--i]÷+r)--i]÷r

  式中:+r)--i]-企业 n 年预期收益折现值之和;

+r)--i]

  - 年金现值系数;

  r - 资本化率 .

  7. 分段法是将持续经营的企业的收益预测分为前后段 . 将企业的收闪预测分为前后两段的理由在于 : 在企业发展的前一个期间 , 企业处一不稳定状态 , 因此企业的收益是不稳定的;而在该间,企业于不稳定状态,因此企业的收益是不稳定的;而在该期间之后,企业处于均衡状态,其收益是稳定的或按某咱规律进行变化。对于前段企业的预期收益采取逐年预测,并折现累加的方法。而对于后段的企业收益,则针对企业具体情况并按企业的收益变化规律,对企业后段的预期收益进行折现和还原处理。将企业前后两段收益现值加在一起便构成企业的收益现值。

  假设以前段最后一年的收益作为后段各年的年金收益,分段法的公式可写成:

  P=+r)--i]+×( 1 + r )- n

  假设从 (n+1) 年起的后段 , 企业预期年收益将按一固定比率 (g) 增长,则分段法的公式写成:

  P=+r)--i]+× ( 1+r )- n

  8. 企业收益的界定

  在对企业收益进行具体界定时 , 应首先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 1 )企业创造的不归企业权益主体所有的收入,不能作为企业价值勤估中的企业收益。如税收,不论是流转税还是所得税都不能视为企业收益。

  ( 2 )凡是归企业权益主体所有的企业收支净额,都可视为企业的收益。无论是营业收支、资产收支,还是投资收支,只要形成净现金流入量,就可视为企业收益。

  9 .企业收益的不同口径的确定依据和方法

  选择什么口径的企业收益作为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基础,首先应服从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目标,即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和目标是评估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净资产价值还是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口径的选择,应有在不影响企业价址评估目的的前资历,对企业收益口径的选择最能客观反映企业正常盈利能力的收闪额作为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收闪基础。对于某些企业,净现金流量就能客观地反映企业获得能力,而另一些企业可能息前净流量更能反映企业获利能力。如果企业评估的目标是企业的净资产价值,使用净现金流量最为直接,即评估人员直接利用企业的净现金流量评估出企业的净资产价值来,当然,评估人员也可以利用企业的息前净现金流量首先估算出企业的总资产价值,然后再从企业总资产价值中扣减掉企业的全部负债得到企业的净资产价值。再估算企业的净资产价值,取决于是企业的净现金流量或是企业的息前净现金流量更能客观地反映出企业的获利能力。掌握收益口径和表现形式不同层资的企业价值的对应关系,以及不同层次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是企业价值评估中非常重要的事情。

  10 .企业收益预测

  企业的收益预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对企业收益的历史及现状的分析与判断。其次,是对企业未来可预测的若干年的预期收闪的预测。最后,是对企业未来持续经营条件下的长期预期收益趋势的判断。

  11 .企业收益预测的基本步骤

  企业预期收益的预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评估基准日审计后企业收闪的调整、企业预期收益趋势的总体分析和判断、企业预期收益预测。

  12 .企业评估中选择折现率的基本原则

  ( 1 )折现率不低于投资的机会成本。

  ( 2 )行业基准收益率不悬空直接作为折现率,但行业平均收益率可作为确定折现率的重要参考指标。

  ( 3 )贴现率不宜直接作为折现率。

  13 .安全利率-无风险报酬率(正常投资报酬率)

  安全利率(正常报酬率)亦称为无风险报酬率,它取决于资金的机会成本,即正常的投资报酬率不能低于该投资的机会成本。这个权会成本通常以政府发行的国库券利率和争行储蓄利率作为参照依据。

  14 .在测算风险报酬率的时候,评估人员应注意的因素:

  ( 1 )国民经济增长率及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在国民的经济中的地位;

  ( 2 )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及被评估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

  ( 3 )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的投资风险等。

  15 . β 系数法及共步骤

  β系数法用于估算企业所在行业的风险报酬率。其基本思路是,行业风险报酬率是社会平均报酬率与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平均风险报酬率;

  ( 2)将企业所在行业的平均风险与社会平均风险进行比较,求出企业所在行业的β系数;

  ( 3 )用社会平均风险报酬率乘以企业所在行业的 β系数,便可得到被评企业所在行业的风险报酬率。

  16 .企业价值评估的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的市场法就是在市场上找出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参照系企业,分析、比较被评估企业和参照系企业的重要指标,在此基础上,修正、调整参照系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后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其理论依据就是“规代原则”。

  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

  参考企业比较法是指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并购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分析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获得取并分析这些交易案例的数据资料,计算适用当的价值勤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17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敢称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价值的各种评估具体

  技术方法的总称。

  成本法实际上是通过对企业账面价值的调整得到企业价值。其理论基础也是“替代原则”,即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成本法以企业单项资产的再建成本为出发点,有忽视企业的获利能力的可能性,而且在评估中很难考虑那些未在财务报表上出现的项目,如企业的管理效率、自创商誉、销售网络等。因此,以持

  续经营为前提对企业进行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惟一使用的评估方法。

  在具体动用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时,人们通常又称之为加和法,成本法个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求得企业价值的方法。企业重建并不是对被评估企业的简单复制,而主要是对企业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的重建 因此企业价值评估的成本法紧紧围绕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行的,所得出的企业价值就是企业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总和减去负债。

  18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各有特点又有联系,在正常情况下,企业价值评估应尺可能使用多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进行相互验证。

  十一、资产评估报告

  (一)考试目的

  资产评估报告是资产评估过程与结果的综合反映。通过对资产评估报告相差知识的考核,测试考生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编写技能及制作要求的掌握情况。重点测试考生对与资产评估报告有关的基本概念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制作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

  (二)考试基本要求

  1 .了解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概念;率了系数产评估报告书的种类及作用;当初投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本要素和基本内容。

  2 .熟悉制作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步骤;掌握制作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技术要点。

  3 .了解国外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要素与披露要求。

  4 .熟悉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应用。

  5 .掌握审核、评判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本技能。

  (三)要点说明

  1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

  2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作用

  对委托评估的资产提供价值意见,资产评估报告是反映和体现资产评估工作情况,明确委托方、受托方及有关方面责任的依据。对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是管理部门完善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手段。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建立评估档案,归集评估档案资料的重要信息来源。注册资产评估师应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提供能够满足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合理需求的评估报告。

  3 .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要素

  评估报告类型;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基本情况;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评估结论;声明;评估报告日;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附件。

  4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本内容

  包括三部分基本内容,即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及相关附件的基本内容,,资产评估说明的基本内容,资产评估明细表的基本内容。

  5 .资产评估报告书制作的技术要点

  ( 1 )文字表达方面的技能要求。资产评估报告书既是一份对被评估资产价值有咨询性和公证性作用的文书,又是一份用来明确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工作责任的文字依据,所以它的文字表达技能要求既要清楚、准确,又要提供充分的依据说明,还要全面地叙述整个评估的具体过程。其文字的表达必须准确,不得使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 2 )格式和内容方面的技能要求。对资产评估报告书格式和内容方面的技能要求,目前应遵循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 3 )评估报告书的复核与反馈也是资产评估报告书制作的具体技能要求。通过对工作底稿、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和报告书正文的文字、格式及内容的复核和反馈,可以使有关错误、遗漏等问题在出具正式报告书之前得以修正。

  对资产评估报告必须建立起多级复核的制度,明确复核人的职责,防止流于形式的复核。

  ( 4 )撰写报告书应注意的事项。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制作技能除了需要掌握上述三个方面的技术要点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①实事求是,切忌出具虚假报告。报告书必须建立在真实、客观的基础上,不能脱离实际情况,更不能无中生有。报告拟定人应是参与该项目并较全面了解该项目情况的主要评估人员。

  ②坚持一致性做法,切忌出现表里不一。报告书文字、内容前后要一致,摘要、正文、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内容与格式、数据要一致。

  ③提交报告书要及明、齐作和保密。在正式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后,应按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时间及时将报告书送交委托方。送交报告时,报告书及有关文件要送交齐全。涉及外商投资项目的对中方资产评估的评估报告,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此外,要做好客户保密工作;尤其是对评估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更要加强保密工作。

  ④应注意防止报告的恶意使用,避免报告书的误用,以合理规避执业风险。

  6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济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并在评估报告中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及其证明资料来源予以必要说明。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7 .注册资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受到限制无法实施完整的评估程序时,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披露受到限制、无法履行的评估程序和采取的替代措施。

  8 .评估机构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明确评估报告使用者、报告使用方式,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合理使用评估报告。

  十二、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

  (一)老式目的

  本章的考试目的是测试考生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 2004 年发布的《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的主要精神和 1995 年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人员自委守则》有关条款的主要精神为依据,重点考察考生对注册资产评估师基本职业道德规范的总体要求,以及对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过程中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的掌握情况。

  (二)考试基本要求

  1 .了解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的内涵及其建设的重要性;了解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的形式和发展;熟悉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素内容。

  2 .以《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规定的条款和《资产评估执业人员自律守则》有关条款的主要精神为依据,掌握注册资产评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掌握资产评估执业人员自律守则的有关规定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掌握资产评估执业人员自律守则的有关规定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熟悉注册资产评估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业自律的相关规定。

  3 .了解注册资产师资产职业道德修养的概念;熟悉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及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境界。

  (三)要点说明

  1 .资产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素

  ( 1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理想;

  ( 2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态度;

  ( 3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责任;

  ( 4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胜任能力;

  ( 5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良知;

  ( 6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荣誉;

  ( 7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纪律。

  2 .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和要求

  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内容和要求主要是指具体体现在《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的总则、基本要求、专业胜任能力、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关系、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关系等五章所规定的职业道德基本规范中的主要精神实质,并贯穿在整个资产评估业务全过程中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主要包括:

  ( 1 )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纪守法的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不仅应当遵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有关准则,还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①要独 立地进行专业判断,不得以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预先设定的价值量作为评估结果。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③应当遵守保密守则,除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提供在执业过程获知的各种商业秘密和相关业务资料。④不应同时在两家以上(含)评估机构执业;也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资产评估业务活动。⑤对参与评估人员的工作进行指示、督促和复核,保证评估人员执行执业标准、程序和遵守职业道德规范。⑥要维护评估行业的职业形象,不得从事与注册资产评估师身份不符或可能损害该职业形象的活动。⑦在每个具体的工作过程形成能够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底稿,并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保护存好评估工作档案。⑧要自觉接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管理,积极履行对资产评估行业协会义务。

  ( 2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要求

  ①独立性原则。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在实质上和形式上独立于外部组织和所服务的对象,包括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②客观性原则。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过程应当始终站在客观立场,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科学态度,开展和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尽量避免用个人主观臆断来替代客观实际。③公正性原则。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各个不同具体环节中,应始终不偏不倚,公平地对待资产评估业务中的利益相关方。

  ( 3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承接业务过程、评定价值过程、评估结论披露过程的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在承接业务过程中应遵守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①不得以个人的名义进行评估业务的承揽工作。②在承揽和接受业务时,与委托方或相关方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回避。③在接受资产评估业务时,应实事求是地介绍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经验,并与委托方签订规范的委托合同(协议)。不得采用欺诈、利诱、强迫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在评定价值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①严格执行资产评估执业标准和执业程序,不得随意降低执业标准,不得随意删减、简化执业程序。②应当独立进行专业判断,不得以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预先设定的价值量作为评估结果。③应当合理的使用假设,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④获取足够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并应当对获取的资料、数据和评估有关事宜进行充分分析。⑤应当对参与评估人员的工作进行指示、督促和复核,保证评估人员执行执业标准、程序和遵守职业道德规范。⑥有时还需要利用有关专家协助工作。⑦应当在每个具体的工作过程形成评估工作底稿。

  在评估结论披露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出具评估报告,不得出具含虚假、不实、有偏见的或具有误导性的分析或结论的资产评估报告。②在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评估所依据的假设、限制条件和评估相关的必要信息。③引导报告使用者恰当使用评估报告。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的信息,使报告使用者能够理解评估报告结论和合理使用和合理使用评估报告。④不应签署自己未参与或不了解的项目的评估报告,也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个人名义签署评估报告。

  ( 4 )注册资产评估师专业胜任能力的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这包括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①要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应当先经过专门教育和培训,获取了评估方面的专业知识、专业训练,并取得评估的实践经验,具备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分析、判断和表达能力,才能进入这一行业从事评估活动。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通过接受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③注册资产技能和时空安排等方面能够胜任的范围内,对超越其专业技能和时空安排等胜任能力的业务应当放弃、拒绝或采取恰当的措施加以解决。④对不得以而承接超出执业能力范围的评估业务,应该聘请相关注册资产评估师或提供专业判断意见,并要采取确信其他相关专业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工作合理性的必要措施。还要对专家工作结果负相应的责任。

  (5) 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关系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①对资产评估业务质量的责任要求。②对客户责任要求。③在完成评估任务的整个过程中,不得向委托方或相关方索取约定服务费之外的不正当利益。④提求客户恰当使用评估报告,还应声明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失误的责任。⑤对社会责任要求。不得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 6 )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关系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①对同业的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要求以诚相待,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做好与同行之间的沟通与协作。②不得贬损或底毁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要共同维护和增进本行业的职业信誉和形象。③不得以恶意降低收费等不正当竟争手段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争揽评估业务。

  3 .《资产评估执业人员自委守则》相关条款的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产评估执业人员自律守则相关条款的道德规范是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 1995 年制定的,它是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最早的职业道德规范。它是对资产评估人员(后来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协助执行评估业务的其他人员在承揽业务、接受业务、评定价值、信息披露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的道德规范的主要精神实质。其与《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有不完全相同的地方,而且对止前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协助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其他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仍有意义。对此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资产评估执业人员在资料收集、调查、判断和意见表达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以主观好恶或个人偏见行事,不允许因成见或偏见影响评估结果的客观性。资产评估执业人员承接业务,均应由所在评估机构统一受理。

  资产评估执业人员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应诚实、正直、公平,不偏不倚地对待评估业务中有关各方,不以牺牲一方利益为条件而使另一方受益;不得以任何方式从委托单位接受或向委托单位索取贿赂和其他好处;不得为了给本人或所在评估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接受委托单位的不合理要求,抬高或压低评估价值,出具不真实的评估报告;应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行业管理制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注意收集与资产评估有关的业务信息,以提供完善服务;对管理部门要求填报的情况,应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

  资产评估执业人员与委托单位存在以下利害关系时,应向所在的评估机构声明并实行回避:①曾在委托单位任职,离职后未满两年的;②持有委托单位股票、债券或在委托单位有其他经济利益的;③与委托单位的负债人和主管人员、董事或委托事项的当事人有近亲关系的;④其他为保持独立性而应回避的事项。

  资产评估执业人员在执行业务时,应肃认真,采用恰当科学的评估方法,按照法定的评估程序,完成承接的资产评估业务,履行资产评估书中规定的各项职责。

  资产评估执业人员对资产评估结果的撰写的评估报告书必须提供可靠、充实的依据,财产核实、实地勘查、技术鉴定、评定估算等评估过程均应形成文字工作底稿,采用的数据信息资料均应注明渠道。

  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单位的承接和委托业务上,应实行双向选择。资产评估执业人员应以良好的服务质量赢得客户,而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利诱或干预委托单位对资产评估机构的选择,也不得采取回扣、提成、压价竟争和抬高自己贬低他人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资产评估执业人员有权要求委托单位提供执行评估业务所需资料。由于委托单位不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面、不真实,造成评估结果失实的,资产评估执业人员不承担相应责任。

  协助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其他人员也应具有一定的评估专业知识。协助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其他人员对所的评估工作向其协助执行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资产评估执业人员违反资产评估执业人员自律守则,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暂停执业直到取消执业资产等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有关法律追究责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同有关部门负债监督检查守则执行情况。

  4 .注册资产评估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业自律

  注册资产评估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业自律主要是指资产评估行业协会针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注册资产评估师采取的一些追究相关责任和严肃行业纪律的措施,主要包括强制培训、谈话提醒、公开批评或谴责、限期整改、不予注册或撤销注册、开除会员资格等在内的具体带有惩戒性的非法律性质的行业自律措施。并对相关法行为,依法转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目前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业自律惩戒措施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资产评估机构和有关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实行谈话提醒制度。二是对违反注册资产评估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申请人和有关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实行不予注册、撤销注册、通报批评等惩戒措施。

  在了解和熟悉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业自律的有关内容的同时,还应从其他方面了解和熟悉注册资产评估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除了要受评估行业自律的处处外,还会被追究相应的民事、行政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法律责任。

  ( 1 )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修养是指为了使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水准达到社会对该行业的职业要求所进行的对自身职业道德的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的自律的过程。

  ( 2 )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和境界

  ①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修养由其职业道德意识修养和其职业道德行为习惯修养两个方面组成。它具体包括: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认识、陶冶其职业道德情感、磨炼职业道德意志,树立其职业道德信念和养成其职业道德行为习惯等内容。

  ②职业道德修养境界:职业道德修养境界是指职业者遵循一定的职业道德原则、理念,进行自我修养所达到的觉悟水平。它也是职业者的职业道德修养的努力目标。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境界的发展过程是经历他律为主自律为辅的境界、自律为主他律为辅的境界、完全自律境界和自由境界四个不同的层次。

  ( 3 )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方法

  ①认真学习资产评估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修养相关的理论知识。

  ②坚持不断地对所进行的资产评估职业活动进行反省。

  ③积极参加资产评估职业活动的社会实践。

  十三、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状况和法律、法规、准则体系

  (一)考试目的

  本章的考试目的是测试考生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状况的掌握情况。重点考察考生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自起步以来的主要发展状况、资产评估法律规范体制、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以及已经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的掌握程序。

  (二)考试基本要求

  1 .了解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状况;

  2 .熟悉我国资产法律规范体制;

  3 .掌握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4 .熟悉我国已经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

  (三)要点说明

  1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状况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其产生首先是基于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根据当时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需要,为确定合理的国有资产转让价格,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资产评估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一种重要手段被引入我国,并迅速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9 年,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发布了《有益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和《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同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在国有资产产权变化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若干暂行规定》。 1990 年 7 月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了资产评估中心,负债对资产评估项目和评估行业的管理工作。这些早期资产评估管理文件的发布和资产评估管理机构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起步。

  90 年代初,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代表政府直接管理资产评估行业的立法、机构管理、项目管理等。由于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较短的时间内即完成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并于 1991 年以国务院第 91 号令发布了该办法。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等评估行业基本法规、制度的起草和发布工作也陆续完成。

  1993 年 12 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并于 1995 年代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加入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经过几年快速发展,已经开始成为一个独立的中价行业,我国评估行业管理体制也开始向政府直接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道路。

  1993 年以后,我国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数量迅速啬,建立了注册资产评估师制度,完善了资产评估行业准入制度,发布了资产评估操作规范闹意见等技术性规范。

  1998 年根据政府体制改革方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划归财政部,相应的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移交到财政部。由财政部对资产评估进行行政管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资产评估进行行业自律管理。

  2000 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 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1]102 号),之后财政部相继制定了《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六个配套改革文件。这些改革措施是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式上的重在变改,评估项目的立项确认制度改为备案、核准制,将机构管理、准则制定等原先划归政府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这次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进入一个强化行业自律管理的新阶段。

  2003 年国务院设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特设机构,以出资人身份管理国有资产,包括负责监管所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财政部则做为政府管理部门负责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工作。

  2003 年 12 月,国务院办公厅 101 号文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的意见》,对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提出了全面要求。根据国务院文件的精神, 2004 年 2 月,财政部决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继续单独设立,并以财政部名义发布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2. 我国资产评估法律规范体制

  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套以国务院颁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为主干,以财政部、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一系列关于资产评估的规章制度为主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司法机关和其他政府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制度为补充的资产评估法律体系。

  ( 1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991 年 11 月 16 日,国务院发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 91 号令)。该办法是我国第一个关于资产评估管理的行政法规,也是迄今为止我国法律效力最高的评估专门法规。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共 6 章 39 条,主要内容包括:

  ①规定了法定评估情形: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企业清算;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形。

  ②规定了国有资产评估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③规定了国有资产评估的组织管理,包括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管理和评估机构的管理等。

  ④规定了评估程序。

  ⑤规定了评估方法。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之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其人方法。

  ⑥规定了违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

  ( 2 )财政部、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资产评估的规章制度。十多年来,作为资产评估行业的主管部门,财政部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陆续制定了 120 个有关资产评估管理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构成了我国资产评估法律规范的最主要内容。

  ①评估综合管理方面,如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 [1992]36号);

  ②资格管理与考试方面,如人事部与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职发 [1995]54号),人事部与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1999]23号);

  ③注册管理方面,如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办发 [1996]35号);

  ④机构管理方面,如财政部颁布的《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评字 [1999]118号);

  ⑤评估项目管理方面,如财政部颁布的《 关于改进资产评估确认工作的通知》(财评字 [1998]2号);

  ⑥后续教育方面,如财政部颁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继培训制度(试行)》(财评协字 [1998]2号);

  ⑦执业规范方面,如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国资办发 [1996]23号);

  ⑧体制改革方面,如财政部颁布的《关于资产评估机构钩收制的通知》(财评字 [1999]119号);

  ⑨评估收费和财务管理方面,如国家物价局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关于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价费字 [1992]625号)。

  ( 3)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我国立法、司法和行政管理部门陆续制定了许涉及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虽然不是关于资产评估的专门法律法规制度,但包括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规范评估行业。因此也是资产评估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法律,法规制度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①全国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如《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拍卖法》、《刑法》,这些法律主要从两个方面涉及到资产评估行业,第一是对何时需要进行资产评估进行规定;第二是对评估机构、专业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罚则做出了规定。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公司法》。该法将资产评估做为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的最重一环并予以了明确规定。

  ②司法机关颁布的司法解释。

  ③相关政府部门颁布的规章制度。

  3.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 1)从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横向关系上划分,资产评估准则包括业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两个部分。

  ( 2 )从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纵向关系上划分,资产评估准则分为不同的层次。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的纵向关系分为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方面的基本要求、专业胜任能力、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关系、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关系等进行概要规范;职业道德具体准则将根据评估实践存在的与职业道德有关的问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的一些重要内容如独立性、不正当竞争、保密原则等进一步明确规范。

  资产评估业务准则纵向关系上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各种资产类型、各种评估目的资产评估业务的基本规范,是各类资产评估业务员中所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规则。

  第二层次为资产评估具体准则。资产评估具体准则分为程序性准则和专业性准则两个部分。

  程序性准则是关于注册资产评估师通过履行一定的专业程序完成评估业务、保证评估质量的规范,包括评估业务约定书、评估工作底稿、评估报告等。

  专业性准则针对不同资产类别的特点,分别对不同类别资产评估业务中的评估师执业行为进行规范。根据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惯例和国际上通行做法,专业性准则主要包括企业价值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评估准则、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准则等。

  第三层次为资产评估指南。资产评估指南包括对特定评估目的、特定资产类别(细化)评估业务及对评估中某些重要事项的规范。

  第四层次为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资产评估指导意思是针对资产评估业务中的某些具体问题的指导性文件。该层次较为灵活,针对评估业务中新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某些尚不成熟的评估指南或具体评估准则也可以作为指导意见发布,待实践一段时间或成熟后再上升为具体准则或指南。

  4.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004年2月25日财政部发布《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该准则属于业务性准则的基本准则,共6章27条,从资产评估基本要求、操作准则、报告准则、执业责任等方面对各类资产评估业务进行了规范。

  ( 1)根据国际惯例重新定义资产评估

  基本准则指出资产评估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该定义突出强调了资产评估结果是一种专业意见,对引导内外人士正确认识资产评估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 2 )对评估师执业提出了基本要求

  基本准则要求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基本准则要求评估师应当能够胜任所执行的评估业务的专业能力,并对聘请专家和指导助理人员等行为进行了规范。

  ( 3 )对评估操作进行了原则性规范

  资产评估程序是资产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形成资产评估结论所履行的系统性工作步骤。基本准则第一次对评估程序做出了规定,要求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并列出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等八个资产评估基本程序。评估程序的规定有利于规范评估师执业行为,切实保证评估业务质量;同时,恰当履行资产评估程序也是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防范执业风险,合理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基本准则遵循同际惯例,引起了价值类型的概念。价值类型概念和理论对资产评估十分重要,已逐步为世界各国评估界普遍接受,并成为各国评估准则和评估实践的基础。基本准则改变了十多年来我国评估实践中不采用价值类型的做法。价值类型的意义在于指出同一资产可能具有不同类型的价值,评估师应当避免使用未经定义的、笼统的价值概念;评估师应当在与客户进行充讨论之后,根据评估目的选取合适的价值类型;评估师应当对先用价值类型进行明确定义和说明。明确价值类型有得于更好看服务于客户,避免评估报告使用者将一些不常用的或具有特殊内涵和定义的价值类型误认为是常用的价值类型,以引导评估报告使用者正确理解、合理使用评估结果,同时也有利球队降低评估师的执业风险。

  基本准则针对我国评估行业在评估方法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评估理论研究成果和国外评估行业的通行做法,对评估方法的运用重点做了规定。国外评估行业的实践已经证明,三种基本评估方法本身并无优劣,不能简单认为哪种评估方法就比其他的方法好,重要的是评估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选择与具体评估项目相适用的一种或多种评估方法;对同一项目而言,在评估目的既定的情况下,评估师首先应当考虑尽可能使用三种基本方法,根据所确定的价值类型、项目具体情况特别是数据资料的完备程度选择评估方法,并对评估方法选择的合理性进行说明;如果选择一种以上评估方法,应当对分别得出的结论进行说明;如果选择一种以上评估方法,应当对分别得出的结论进行踪合分析,合理确定评估结论。为此,基本准则要求评估师京戏当熟知、理解并恰当运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三种基本评估方法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评估假设是评估业务的重要要素之一,假设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结论的合理性和可用性。基本准则明确要求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合理使用评估假设,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 4 )对评估信息披露环节进规范

  在评估披露要求方面,基本准则要求评估师应当有执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后,编制并由所在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可以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以委托方和其他评价报告使用者的需求,确定评估报告繁简程度。

  ( 5 )明确执业责任

  基本准则第一次明确提出评估师应当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责任。这一正面规定体现了评估行业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评估师不应当以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假设的选择等为由,逃避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合理性的概念也体现了资产评估的特点,有利于合理维护评估师的利益。

  为合理区分评估师与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基本准则指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关发表专业意见,是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主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基本准则指出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并在评估报告中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及其证明资料来源予以必要说明。评估师不得地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2004 年 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该准则共 6 章 32 条,分别从基本要求、专业胜任能力、与委托主和相关当事人的关系、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关系等方面对评估师职业道德行为进行了规范。

  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评估师应当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维护职业形象,不得从事与评估师身份不符或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活动;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独立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受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的影响,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评估师不得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分析或结论的评估报告;评估师应当遵守保密原则;评估师不得采用欺诈、利诱、强迫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评估师不得利用执行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评估师不得签署本人未参与项目的评估报告,也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签署评估报告。

  在专业胜任能力方面,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评估师应当经过专门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评估业务,并应当接受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评估师应当如实声明其具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经验,不得对其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经验为进行夸张、虚假和误导性宣传;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聘请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认专家工作的合理性。

  在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关系方面,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评估师与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之间存在可能影响评估师公正执业的利害关系时,应当予以回避;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不得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进行误导和欺诈;评估师应当履行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义务,竭诚为委托方服务;评估师不得向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索取约定服务费之外的不正当利益;评估师应当与委托方进行必要沟通,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合理理解并恰恰当使用评估报告,并声明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

  在与其他评估师关系方面,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要求评估师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应当与其他评估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评估师不得贬损或诋毁其他评估师;评估师不得以恶决降低服务费等不正当的手段与其他评估师争揽业务。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2001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该准则属于具体准则层次中的专业性准则,共 6 章 22 条,分别从定义、基本要求、披露要求等方面对无形资产评估业务进行了规范。

  《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

  2003 年 1 月 28 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共 7 章 36 条,分别从基本要求、评估要求、评估方法、评估披露等方在对珠宝首饰评估进行了规范。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2003 年 1 月 28 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共 13 条,就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合理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行为进行规范。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 [ 试行 ] 》

  2004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共 6 章 49 条,分别从基本要求、评估要求、评估方法、评估披露等方面对企业价值评估业务进行了规范。

  十四、国际评估准则

  (一)考试目的

  本章的考试目的是测试考生对国际评估准则的掌握情况。重点考察考勤生对国际评估准则结构体系、国际评估准则中的基本概念、国际评估准则中关于评估方法的论述等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1. 了解在国际评估界具有较大影响的评估准则;

  2. 了解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的成立背景;

  3. 了解国际评估准则的结构体系;

  4. 熟悉国际评估准则中的基本概念;

  5. 熟悉国际评估准则中关于评估方法的论述。

  (三)要点说明

  1. 国际评估界具有较大影响的评估准则

  ( 1 )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制定的《国际评估准则》;

  ( 2 )美国评估促进会制定的《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

  ( 3 )欧洲评估师联合会制定的《欧洲评估准则》;

  ( 4 )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制定的《评估指南》。

  2. 国际评估委员会的产生背景

  ( 1 ) 20 世纪 80 年代以前资产评估业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为成立国际性评估专业团体奠定了行业发展的基础。

  ( 2 )各国资产评估准则、理论、实务以及专业术语上的差异,不能满足资本市场和国际经济界的要求,是促使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成立的内在动力。

  ( 3 )国际经济界对《国际评估准则》的需求,成为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成立的外部动力。

  3. 国际评估准则结构体系

  ( 1 )前言

  ( 2 )资产评估的基本概念和原则。该部分是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为避免各国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的误解,对构成资产评估理论和和评估准则基本的法律、经济等基础性的概念、理论进行的总结和归纳。

  ( 3 )行为守则。行为守则即职业道德准则,从约束评估师职业道德角度出发,对评估师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评估披露和评估报告等方面的要求做出了规定。

  ( 4 )资产类型。该部分对作为主要评估对象的不动产、动产、企业价值和金融权益等四种资产类型及其区别进行了说明。

  ( 5 )国际评估准则。该部分是《国际评估准则》的核心内容,包括三个准则:

  国际评估准则 1 -市场价值基础评估;

  国际评估准则 2 -非市场价值基础评估;

  国际评估准则 3 -评估报告;

  这三个准则分别规范了市场价值基础评估、非市场价值基础评估和评估报告。所谓市场价值基础评估就是对被评估资产在满足市场价值定义的条件下的价值进行的评估,所谓非市场价值基础评估就是对被评估资产在不满足市场价值定义的条件下的价值进行的评估。这两个准则构成了《国际评估准则》的基础,并构成应用指南和评估指南的基础。《国际评估准则- 3 评估报告》是在第六版中新增的内容,将以前散落在各相关准则中的有关评估报告和披露方面规范进行了总结,形成了单独的评估报告准则。

  ( 6 )国际评估应用指南。资产评估的目的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为财务报告或相关会计事项进行的评估以及抵押贷款为目的评估业务尤为重要,本部分包括两个应用指南,对这两种重要评估业务提出要求:

  应用指南 1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征求意见稿);

  应用指南 2 -以贷款为目的评估。

  ( 7 )评估指南。第六版《国际评估准则》中共有 11 项评估指南》:

  评估指南 1 -不动产评估;

  评估指南 2 -租赁权益评估;

  评估指南 3 -厂房和设备的评估;

  评估指南 4 -无形资产评估;

  评估指南 5 -动产评估;

  评估指南 6 -企业价值评估;

  评估指南 7 -资产评估中对有毒有害物质的分析;

  评估指南 8 -折余重置成本;

  评估指南 9 -为市场价值基础和非市场价值基础评估进行的现金流折现分析;

  评估指南 10 -农业资产评估;

  评估指南 11 -评估复核。

  ( 8 )白皮书( White Paper )。目前白皮书仅包括一项内容即新兴市场评估。

  4. 国际评估准则中的基本概念

  ( 1 )与资产相关的概念。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物于地面或地上或地下的附属物。不动产所有权称为“不动产权”,是指包含在不动产中的各种权利,通常由独立于不动产实体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体现,如所有权利、租约等正式文件。不动产的价值是由其效用即满足人们需求和欲望的能力创造的。不动产价值取决于不动产的独特性、长期存在性、地理位置的固定性、土地供应的相对有限性以及特定位置不动产的特殊效用。不动产评估中有许多公认的原则,包括供求原则、竞争原则、替代原则、预期或期望原则、变化原则以及其他原则。

  不动产之外的资产在法律上称为动产,包不动产之外的所有有形或无形资产。这些资产不是永久性的附着于不动产,通常具有可移动性。动产所有权称为“动产权”。

  财产是个法律概念,包括与所有权有关的各种权利。在资产评估中,使用“财产”概念时,如果未加进一步限定或说明,可以指不动产、动产、企业价值、财务权益中的任一种或全部。

  资产在一般意义上往往用来表示不动产或动产。在会计术语中,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的、由于过去行为所形成的、可以从合理预计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资源。在资产评估中,资产更多地被理解为是基于某项资产的各种权利的排列与组合。

  ( 2 )资产评估的经济概念,资产评估是个经济概念,即从经济意义上说,评估师进行评估的对象是资产的所有权或“所有者的权利”,而不是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本身。

  ( 3 )评估中的折旧概念。“折旧”这一术语在评估行业和会计行业中都在使用,在实践中可能会引起评估师、会计师或其他人士的误解。评估师在资产评估业务中所使用的折旧概念表示从估计的全新重置成本中扣除的任何部分。这些扣除部分(评估中的折旧)依其产生原因可分为实体性损耗、功能性(技术性)陈旧性或经济性(外部环境)贬值。而会计上的“应计折旧”概念是指会计师根据历史成本原则做出的对资产原始成本的一种摊销,而并不考试这种摊销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折旧在评估和会计上最重要的区别在于,评估中的“应计折旧”应当市场有关,反映相关的市场状况;而会计上的“应计折旧”应当与市场有关,并不反映市场状况。

  ( 4 )市场、成本、价格和价值概念。市场是买方和卖方之间在价格机制作用下就商品和服务进行交易的体系,市场的存在是资产评估能够得以进行的基础条件之一。市场意味着买方和卖方能够在没有不合理限制的条件下进行商品或服务交易。交易各方都能根据供求关系和其他价格确定因素、各方的能力和知识、他们对商品或服务效用理解以及他们各自的需要、欲望等因素做出合理决策。市场可以是地方市场或国内市场,也可以是国际市场。

  成本是与生产相关的概念,是为商品或服务所支付的货币额,或者是生产商品、提供服务所需要的货币数额。当商品生产、服务提供完成之后,成本就成为事实(历史数据)。对于购买者来说,为商品服务所支付的价格就成为其成本。资产的总成本包括其创建、生产过程中的所有直接、间接成本。如果购买方在收购之后又发生了附加性资本成本,根据成本会计原理这些费用可增加到历史成本中。但在资产评估中,根据市场对这些支出费用的效用的认可程度,这些费用可能会全部在资产的“市场价值”中反映,也可能不予以反映。

  价格是与商品或服务交换相关的概念,表示就某商品或某项服务所要求的、提供的或支付的货币数额,反映了商品或服务进和实际交易的货币金额。价格是事实,是一个历史数据,不论其是否公开披露。由于特定买方、卖方的财务实力、动机或特殊兴趣不同,他们为商品或服务所付出的价格与其他人对该商品或服务价值的认可意见可能有关系,也可能没有任何关系。一般情况下,价格反映在特定条件下特定的买方或卖方对商品服务价值的认可。

  价值是个经济概念,而并不是事实,只是根据特定的价值定义在特定时间内对商品、服务进行交易时最可能形成的价格的估计额。价值的经济概念反映了在价值的有效日期(基准日),市场(而不是特定买方或卖方)对于某人由一拥有某商品或接受某服务而具有的利益的评判。

  资产的所有者、经营者、投资者、保险人、清算人和接管人、征税部门、具有特殊动机的特殊购买方等对同一资产会赋予不同的价值。价值类型有许多种,每种价值类型都有其定义。某些经严格定义的价值类型是资产评估中常用的价值类型,其他价值类型则适用于特殊场合,需要明确定义并予以披露。对于评估师而言,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时,最重要的是确信所评估的价值类型和定义符合特定的评估业务目的,并明确披露所评估价值的类型和定义。价值定义的改变对会对资产所具有的价值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专业评估师应避免使用未经限定的“价值”概念,而应对所涉及的特定价值类型进行详细定义。

  ( 5 )最佳用途。资产具有各种不同的用途,在每种用途下该资产发挥的作用也不同,因此反映到价值上,不同用途下资产所具有的价值可能也会有很大不同。

  ( 6 )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各国资产评估行业中普遍使用的概念,各国资产评估理论和评估准则中关于市场价值的定义不尽相同,但大多只是措辞上的区别,其基本组成要件大致相同。

  《国际评估准则》中市场价值的定义如下:

  市场价值是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理性、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市场价值在某些国家称为公开市场价值,是资产评估业务中最常使用的价值类型。资产的市场价值反映了市场作为一个整体对其效用的认可,而并不仅仅反映其物理实体状况,某项资产对一某特定市场主体所具有的价值,可能不同于市场或特定行业对该资产价值的认同。市场价值反映了各市场组成的市场整体对被评估资产效用和价值的综合判断,不同于特定市场主体的判断。

  ( 7 )非市场价值

  《国际评估准则》中并没有给出非市场价值的定义。非市场价值又称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或其他价值,提所有不满足市场价值定义的价值类型。因此非市场价值并不是个体概念,而是一个集合概念,指不满足市场价值定义的一系列价值类型的集合,主要包括在用价值、持续使用价值、投资价值、纳税价值、剩余价值、清算价值等。

  在用价值是指作为企业组成部门分的特定资产对其所属企业能够带来的价值,而并不考虑该资产的最佳用途或资产变现所能实现的价值量,因而是非市场性的。

  投资价值是指资产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这一主观概念将特定的资产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标准的特定投资得或某一类投资者结合起来。

  持续经营价值是指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的价值。这一类概念涉及到对一个持续经营企业进行的评估,由一企业的各个组成部分对该企业的整体价值都有相应的贡献,可以将企业总的持续经营价值分配给企业的各个组成部分,但所有这些组成部分一身的价值并不构成市场价值。

  保险价值是指根据保险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定义所确定的价值。计税、课税或征税价值是指根据有关资产计税、课税和征税法律中的规定的定义所确定的价值。有的司法管辖当局可能会引用市场价值作为征税的基础,但所要求的评估方法可能会产生不同于市场价值定义的结果。

  剩余价值是指假设在未进行特别修理或改进的情况下,将资产中所包含的各组成部分进行变卖处置的价值。剩余价值不是继续使用的价值,且不包括土地价值在内。该价值中可能还需考虑总的处置成本或净处置成本,在后一情况可能等同于可变现净值。

  清算价值或强制变卖价值是指在销售时间过短,达不到市场价值定义所需求的市场营销时间要求的情况下,变卖资产所能合理收到的价值数额。在某些国家,强制变卖价值还可能涉及非自愿买方或非自愿卖方,或买方在购买时知晓卖方不利处境的情况。

  特殊价值是指资产价值量超出和高于其市场价值的部分。特殊价值是由于该资产与其他资产存在的物理性、功能性或经济性组合而产生的,比中相邻资产。特殊价值是针对特定的资产所有者或使用者、未特定的所有者或使用者的资产价值升值,而不是针对整个市场,即这种价值是针对具有特殊兴趣购买者。

  5. 《国际评估准则》中关于评估方法的论述

  无论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还是非市场价值,评估师都需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恰恰相反当选择评估方法。在选择评估方法时,评估师应当考试三种基本评估方法在具体项目中的适用性,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时,应当分析、调整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论,确定最终评估结果。

  成本核算法建立在这样一个假设的基础上,即作为购买某特定资产的替代选择,人们可以去建造一个与该资产相同的或具有相同功能的资产。除非有额外的时间支出、风险或其他不方便之处,人们为该特定资产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获取相同或具有相似功能替代资产的成本。由一旧资产或功能较低资产的全新重置成本超过了市场愿意为其支付的价格,评估师在运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时需要估计折旧(贬值)。当被评估资产处于全新状态时,其成本与市场价值最为接近。

  成本法经常被子用于评估新的或完工不久的资产,或评估计划将要建设的项目。成本的估计通常设定了市场参与者为资产所愿支付金额的上限。成本法也常用于评估那些很少进行交易的特殊资产或特殊用途的资产。成本法也常用于评估那些很少进行交易的特殊资产或者特殊用途的资产。成本法如果用于评估较旧的资产,可能会由于对成本和损耗的估计缺乏足够的市场资料支持,评估结果反映的不是市场价值。

  市场法又称市场比较法、销售比较法,是指通过对与被评估资产相似或可替代资产分析,以及购买方为类似资产或可替代资产所愿支付的购买价格的分析,采用必要的比较程序,估算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市场法有着较为广泛的用途,在市场数据充分的情况下该方法的重要性更为突出。通过运用市场法所获得的相关数据也可能用于成法和收益法的评估。当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波动时,或很少交易的特殊资产进行评估时,市场法的运用受到限制。

  运用市场法需要对类似资产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以确保交易双方具有正常的动机。当交易价格反映的不是市场参与者的正常动机时,如特殊购买者愿意支付特别的溢价,这样的交易价格数据不具有可参照性,应予以剔除。评估师将评估对象与参照物进行比较时,应当注意:评估对象与参照物属于相似资产,参照物有交易价格应当按照适当的比较单位进行比较,并按可比因素进行必要的调整;关注评估对象的权利状况,确信其与参照物的权利状况相同,否则需要进行必要调整。

  收益法又称资本化法或收益现值法,通过分析被评估资产相关收入和成本费用,将未来收益折现或资本化估算价值。收益法的理论基础在于预期原则,即资产的价值是由其预期的未来收益决定的,因此收益法通过对评估对象收益能力的分析确定其价值。

  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作为资产评估的三大基本方法,反映了三种评估思路,每种评估方法又包括一些具体的运用方法。评估师在进行某项评估业务时,应当根据其经验知识、当地的评估准则要求、市场要求、数据的可获得程度等综合因素,选取适宜的评估方法。评估师在选用某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时,应不考虑其他可以适用的评估方法。这样做可以给评估提供一系统的分析程序,以最终分析、调整不同评估方法得出结论。

  对于不动产、动产、企业价值、金融资产等各种资产类型的评估项目而言,三种评估方法都是适用的,但不同类型的资产评估项目所获得的相关信息资料是不同的,分别反映了各类型资产在其相应市场上的特点。评估师应当收集、分析能够合理反映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数据资料,在选取评估方法时应当充分考虑资料的可获得程度。

  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时,如果评估方法运用得当,则所有评估市场价值的方法、技术和程序都会得出符合市场价值基本定义的评估结果。采用市价法进行评估时须根据市场观察得出结果;采用成本法确定建筑成本和损耗时,须根据对成本和应计损耗的市场进行分析进行判断;采用收益法时须以市场认可的现金流和市场确定回报率为基础。虽然需要根据数据的可获得程度以及市场或资产本身相关的条件决定哪种评估方法最适用,但如果每种评估方法都是以市场数据为基础,采用以上任何评估方法都可以评估出资产的市场价值。

  十五、经济理论中的资产价格

  考试目的

  现代经济学的一个中心内容,就是研究产价格是如何决定的。资产也是产品,其价格决定仍然遵循经济规律。本章的考试目的是测试考勤生对经济学基础理论的掌握情况。重点考察考生对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等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1. 掌握需求量的定义 , 需求定律的内容 ; 掌握需求量变动和需求变动的区别 ; 掌握影响需求的各种因素 ; 熟悉价格的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 ; 熟悉需要曲线及其移动。

  2. 掌握供给量的定义,供给规律的内容;掌握供给量变动和供给变动的区别;掌握影响供给的因素;熟悉供给曲线及其移动。

  3. 掌握市场均衡、均衡价格、均衡数量的含义;掌握价格在市场经济中的功能;熟悉均衡的变动。

  4. 掌握资产生产力的内涵和资产收益的决定;熟悉报酬递减规律;了解生产内涵。

  5. 熟悉市场利率的决定;掌握借贷资金的需求和供给;熟悉均衡利率;掌握政府对利率的控制;

  6. 熟悉资产价格的决定因素。

  (三)要点说明

  1. 产品价格的决定及变动

  产品或消费品,是运用生产要素所生产出来,用于满足家庭当前需要的物品或服务。产品的价格,决定于市场的供给和需求。

  ( 1 )需求

  ①家庭在一定时期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某种产品数量,称为对该产品的需求量。在特定特品带来满足或利益一定时,价格越高,对这种物品的需求量就越少;反之,价格越低,需求量越大。产品价格与需求量这种负相关关系,被称为需求定律。

  需求表是描述商品价格与需求量的相关的表格。将需求表中价格与需求量的关系描绘在平面图上,就得到了该消费者对该商品的需求曲线,它是价格与需求量组合点的轨迹。由需求定律,需求曲线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线段。它意味着,需求量随价格成反向变化。反过来说,人们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或需求价格随需求量成负相关关系。

  将个别消费需求表加总,得到市场需求表。把需求表的数据描绘在平面坐标图上,就得到了该产品市场需求曲线,它也可以通过水平加总个别家庭的需求获得。

  ②需求的变动

  在其他条件不变时,价格变动引起的需求数量的变动沿既定的需求曲线作点移动,并不改变,既存在曲线,称为需求量的变动。

  如果非价格 因素的变动改变了价格与需求量之间的既存关系,从而对应于原有的每一个价格,需求量会有相应的变动。在平面图上,表现为原有的需求曲线的变化或位移,这时称为需求的改变。曲线向右上方移动称为需求增加。向左下方移动为需求减少。

  影响需求变动的因素:

  家庭收入。对大多数商品或政党商品而言,收入与商品的需求成正相关系。随着收入的增加。,对该商品的需求也会相应增加;反之,对该商品的需求会下降。

  消费者偏好,当对某种商品的偏好增强时,该商品的需求会相应增加;而偏好的减弱会相应降低该商品的的需求。

  相关价格。在给定的价格下,一种商品的需求量与其替代品的价格成正相关关系。一种商品的需求与其补充品的价格是反向相关的。

  消费者预期。消费者对未来特定商品价格、相关品价格及收入的预期,会影响到个人上头对该商品或服务的需求。

  ( 2 )供给

  ①供给表与供给曲线

  企业在某一特定时期内,愿意并县城能够出售的商品的数量,称为供给量。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一种商品价格上张,企业就会增加这种产品的供给量。反之,会减少这种商品的供给量。价格与供给量之间的这种正相关关系,称为供给定律。

  在其他条件不变时,产品的供给量与产品价格有着一一对应关系。这种关系表达为表列形式,称为供给表;将其描绘在平面图上,即为该商品的供给曲线。由供给定律,供给曲线向右上方倾斜,供给量与价格成下相关关系;或者说,生产者愿意接受的最低价格或供给价格与供给量也成正相关关系。

  如果一种产品由两个以上企业生产,把每个企业的该产品供给表加总,得到市场供纪念品表;中总所有企业对这种产品的供给曲线,得到该产品的市场供给曲线。

  ② 供给的变动

  生产者愿意接受的最低价格,或供给价格依存于生产成本。当生产成本增加时,每个给定价格上的供给量会相应减少;或每个供给量上生产者愿意接受的最低价格会提高,表现为供给下降,曲线向左上方移动,反之,成本下降,供给会增加,曲线向右下方移动。

  ( 3 )均衡价格与市场机制

  市场均衡

  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的交点所对应的价格和数量组合,是买卖双方都愿意接受的组合,他们愿意在这个条件下达成交易,这在均衡价格上,买者愿意并用于能够买的数量(需求量)恰好与卖者愿意并县城能够出售的数量(供给量)相等。市场上既没有剩余,也没有短缺,配置在这种产品生产上的资源愉到好处。

  均衡的变动

  大量非价格因素影响着供给和需求,它们中任何一个或多个因素变动,都会改变既定的需求或供给,引起曲线的移动,它们可能向同一方向,也可能向不同的方向,以不同的幅度变动,从而改变市场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

  价格的功能

  供求决定价格,价格引导供求量变动,这种配置资源和分配产品的内在机制,也就是价格机制。在配置资源或分配产品过程中,价格有两个基本功能:第一,信号传递作用;第二,激励约束作用。

  2. 资产的生产力

  资产被投入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过程后,或是用于改善产吕质量,提高产量,或用于扩大产品的市场需求,增进产品的销售。资产的这些作用也可以看作是对产出的贡献,或资产的生产力。

  生产函数。生产函数描述生产技术状况给定的条件下,生产要素的投入量最大产出之间的物质数量关系。

  一般生产函数可以表示为:


  简化的生产函数表示为:

  酬递减律。在生产函数[[image11]]中,将劳动作为固定投入,讲座资本作为惟一的变动投入时,产出量只是资本函数,产出的变动全部来自资本的变化。对产量的分析,包括总产量和边际产量。

  总产量表示一定可变生产要素投入所获得的产量总和。

  边际产量表示每增加一单位可变要素所引起的总产量的增量。边际产量是总产量的微分,而总产量则是边际产量的积分。

  在给定的技术条件下,其他要素投入固定不变时,增加一种要素的投稿达一定点后,总产量和边际产量分别开始下降。这个现象被称为报酬递减规律。

  报酬递减规律反映的是生产过程中的一种纯技术关系。在不同的技术条件下,或不同的产品生产中,不同要素的最优组合比例是不同的。在其他投入固定不变时,随可变投入的增加,可变投入要素相对于固定投入由不足,到合理,再到过多,边际产量也就呈现出上升、达一定点后下降的变动趋势。因此,在其他投入固定不变时,只要不断扩大可变要素投入,边际产量或早或迟的递减,是一个普遍现象,存在于一切生产过程中。

  3. 资产收益的决定

  假定运用资产带来的产出都在市场出售,增加一项资产所带来的收益,是资产边际产量与产品价格的乘积,被称为资产的边际收益产品。

  在给定需求或产品价格时,资产收益决定于资产的边际生产力。给定特定资产的边际生产力,资产收益决定于该资产所生产的产品需求或价格。

  4. 市场利率

  资产价值与利息率

  一项资产在形成或购入之后,并不是在形成或购入的时点上一次性带来收益。资产收益是其整个生命期内提供的收益流量的总和。

  要将未来收益转化为现值或当前的收益,必须对未来的收益按一定比率进行折算。把未来收益折算为现值的过程叫做贴现 , 折算比率叫贴现率。通常,人们以市场利率作为贴现率,对未来收益进行贴现。

  利率的决定

  银行利率决定于借贷资金的需求和供给。

  ① 借贷资金的需求。对资金的需求来自家庭和企业。家庭运用借贷资金使其需要提前得到满足,企业则运用借贷资金实现的投资回报,即借贷资金收益。而他们为之支付的利息,则是运用借贷资金成本越高。因此,随着利率的上升,会减少对资金的需求量;反之,利率越低,资金需求量越大。

  ② 借贷资金的供给。借贷资金供给来自居民家庭的储蓄意味着延迟当前的消费,对家庭而言是一种牺牲或代价。但储蓄可以获得利息,从而增加未来消费,利息是储蓄的收益。给定延迟消费成本,利率越高,储蓄收益越大, 储蓄的动力越强,可贷资金越多。反之利率越低,可贷资金越少。

  ③均衡利率。给定借贷资金市场的供求,决定了借贷资金的均衡利率和借贷资金量。在均衡利率时实现资金供求均衡。

  预期投资收益增加,家庭消费习惯的改变,经济周期的波动,预期、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动等很多因素,都可能改变既存的资金需求和供给,引起资金供求曲线的移动,相应的改变均衡利率,使其上升或下降。

  ( 3 )政府对利率的控制

  ①可贷资金的调控。银行的可贷资金,一方面来自家庭的储蓄,它们构成了可贷资金的基础。另一方面政府也可以通过相应的政策,调控货币供给,从而改变银行可贷资金。

  ②直接的利率控制。对利率的直接控制包括对基准利率的调控和对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的规定。在我国,以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贷利率作为基准利率。当基准利率变动时,其他利率通常出会随之变动。我国政府过去还直接规定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但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目前中央银行正在从刚性的利率控制转向有一定浮动的利率控制。

  5. 资产价格的决定

  资产的市场价值或价格,决定于资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

  资产购买愿意为一项资产支付的最高价格,或需求价格决定于该资产能够带来的收益,限该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流的贴现值。

  资产的供给者出售资产,意味着放弃或牺牲了资产可能带来的收益,它构成了出售资产的成本。资产成本决定了资产的供给价格,或资产供给者愿意接受的最低价格。供给价格同样是该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流的贴现值。

  资产的市场价格一方面决定于资产的收益,另一方面决定由市场利率决定的贴现率。资产价值与其预期收益流成正相关而与贴现率成负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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