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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会计》第十五章知识点:混合清偿的会计处理原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8/15 09:25:57 字体: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
第十五章 债务重组

  知识点八、混合清偿的会计处理原则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债务重组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债务人应当依次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债务重组采用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债权人应当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再按照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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