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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知识点六、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一)合伙的概念合伙是一种以合同关系为基础的企业组织形式。
(二)合伙企业的概念和分类
1、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注意:这里明确了法人可以成为合伙人。这与《公司法》关于限制公司对外投资的规定相互衔接。
【相关考点】《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即《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外。
2、合伙企业分为两种:即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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