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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
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14%
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14%
特许权使用:
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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