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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税考试税法二预习: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08/20 13:39:06 字体:

  (一)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区分】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例题·多选题】(2009年)下列各项中,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 )。

  A.自创商誉

  B.外购商誉的支出

  C.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计提的折旧

  E.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选项B,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选项C,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及年限

  无形资产的摊销,采取直线法计算。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l0年

  【例题·单选题】某市区的一个企业,2010年转让一项两年前购买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购买时是60万元。转让的收入是65万元。摊销期限是10年。转让无形资产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考虑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A.3.8    B.4.25   C.3.58    D.3.36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转让过程中应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5×5%×(1+7%+3%)=3.575(万元)

  无形资产的账面成本=60-(60÷10×2)=48(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65-48-3.575=13.425(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3.425×25%=3.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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