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90 苹果版本:8.7.9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2年经济师考试《房地产》辅导资料 地租和地价的概念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5/10 15:09:07  字体:

选课中心

书课题助力备考

选课中心

备考交流群

速来寻找学习搭子

备考交流群

资料专区

硬核干货等你来

资料专区

免费题库

海量好题免费做

免费题库

  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比往年来的有些晚,预计报考时间:5月-6月(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考试时间:11月3日。现在广大考生也着手准备经济师考试复习了,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2年经济师考试全面了解2012年经济师考试的相关重点,我们中华会计网校特地为您汇编了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资料,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三节 地租地价理论

  一、地租和地价的概念

  (一)地租的概念

  狭义地租是指使用土地所获得的超额报酬或收益;

  广义的地租是指超额的利润、工资、利息及利用各种生产要素所获得的超额报酬或收益。地租的本质是超额报酬或收益。地租通常是指土地所有者向土地使用者让渡土地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不劳而获的收入,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 ’

  (二)地价的概念

  地价是指土地所有者向土地需求者让渡土地所有权所获得的收入,是买卖土地的价格。我国目前由于土地不得买卖,“买卖”(具体称为出让和转让)的是有一定使用期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以人们通常所讲的地价,是出让或者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价格,是国家一次性出让若干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土地使用权人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其本质是一次性收取的若干年的地租。

学员讨论(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