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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税收收入

来源: 人事考试教育网 编辑: 2011/10/17 08:37:25 字体:

  税收收入划分的方式之中级经济师考试复习

  1.分割税额(收入分享)

  先统一征税,然后再将税收收入的总额按照一定比例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加以分割。如原来的“总额分成”

  2.分割税率

  按税源实行分率计征的方式,即由各级财政对同一课税对象按照不同的税率征收。

  3.分割税种

  4.分割税制

  分别设立中央税和地方税两个相互独立的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体系。

  5.混合型

  「例1.单选题」( )是指分别设立中央税和地方税两个相互独立的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体系。

  A.分割税额

  B.分割税制

  C.分割税种

  D.分割税率

  [答案]B

  税收收入划分的具体做法

  1.将那些与稳定国民经济有关以及与收入再分配有关的税种,划归中央政府,如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将那些税基流动性大的税种划归中央政府,如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增值税、销售税和遗产赠与税等。

  3.对于那些与自然资源有关的税种(如资源税),如果在地区间分布不均匀,则应该划归中央政府,反之则划归地方政府。

  4.将进出口关税和其他收费全部划归中央政府

  5.将那些税基流动性较小的,税源分布较广的税种,如房产税、土地税、土地增值税等划归地方政府

  「例1.多选题」下列税种中,适合由地方政府实施征管的有( )

  A.房产税

  B.增值税

  C.土地增值税

  D.消费税

  E.所得税

  [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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