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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大纲

来源: 中国证券业协会 编辑: 2010/03/04 13:15:29 字体:

  本大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9号《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用于指导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工作。协会将根据证券市场法规和市场发展变化情况每年修订大纲。

  一、测试性质

  根据《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拟取得证券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证券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证券公司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类似机构的成员(以下称为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须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资质测试。因此,参加资质测试是申请证券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通过本测试的人员可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二、测试范围

  按照《办法》的要求,测试范围包括:

  1、与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证券、金融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

  3、企业管理基础知识;

  4、履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准。

  三、测试方式

  测试采取培训与测试相结合、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测试人员应当参加测试前培训。笔试和面试的方式为: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测试,满分为70分,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问答题。单选题每题0.5分,共计20分;多选题每题1分,共计30分;问答题2-3题,共计20分。

  2、面试采用小组座谈方式。满分为30分,重点考核参测人员的法规水平、业务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上述三项各占10分。

  3、测试及格分数线分别为:笔试42分,面试18分。笔试和面试必须同时及格,其中有任何一门未通过者,均为不合格。

  四、笔试测试重点

  (一)证券金融基础知识

  掌握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及金融衍生产品的基本概念、主要类型和特征;掌握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概况;熟悉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掌握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监管法律体系;掌握我国证券发行制度和交易制度;掌握证券经营机构的设立、主要业务、内部控制和管理的要求;熟悉证券公司风险种类及风险防范;熟悉证券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和资格管理要求;掌握宏观经济分析的基本指标;熟悉宏观经济运行、经济政策以及国际金融市场环境等与证券市场之间的关系;掌握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工具;掌握我国加入WTO对金融服务业开放的承诺。掌握IT治理的内涵、目标、作用和意义,掌握IT治理的核心问题,熟悉IT治理的五个关键决策及其相互关系;熟悉常用的IT治理决策模式和推进IT治理的十大原则,了解国内证券行业IT治理情况和问题;了解财务会计的基本知识;了解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了解证券公司信息报送和披露有关要求;了解股指期货、外汇管理及金融机构反洗钱的有关规定内容;掌握加强证券投资者教育的意义、目的和相关要求。

  (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A类

  (1)《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通过,2005年10月27日最新修订,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掌握公司种类;掌握公司股东权利的内容;熟悉公司法人财产权概念;掌握关于公司经营原则的规定;熟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掌握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规定;熟悉关于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熟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集和主持制度的规定;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熟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性质和地位;熟悉关于股份公司重大资产买卖和对外担保的规定;熟悉关于股份公司累计投票制的规定;掌握关于股份公司董事会组成、任期和职权的规定;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权范围;掌握关于禁止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占有公司资金的规定;掌握股份公司监事会组成及监事任期的规定;掌握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的规定;熟悉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定;熟悉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界定。

  (2)《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通过,2005年10月27日最新修订,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掌握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掌握发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掌握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的规定;掌握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规定;掌握股票发行依法核准的规定;掌握关于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方式的规定;掌握有关人员持有或买卖股票的限制性规定;熟悉关于短线交易及其归入权的规定;熟悉关于证券上市审核的规定;掌握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掌握证券交易中有关内幕交易的规定;掌握证券交易中操纵市场行为的界定;掌握证券交易中欺诈客户行为的界定;熟悉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开户的规定;掌握关于证券公司设立条件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和禁止为其关联人提供融资、担保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公司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掌握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规定;掌握关于证券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防火墙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限制性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管理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客户全权委托的规定;掌握关于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信息、资料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时,国务院监管机构对其所采取的监管措施的规定;掌握关于对证券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进行监管的规定;掌握关于证券公司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义务的规定;掌握国务院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进行风险处置时可采取的监管措施的有关规定;掌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的措施和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及个人的配合义务。

  (3)《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4月23日通过,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掌握证券公司应当遵守的规定及诚信义务要求;掌握禁止证券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滥用权利及损害客户权益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设立与变更的相关规定;掌握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掌握获得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格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设立时的业务范围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规定事项;掌握证券公司股权变动时应事先告知的情形;掌握证券公司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的相关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规定;掌握有关证券公司组织机构的相关规定;掌握有关证券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合规负责人的相关规定;掌握证券公司高管任职及离任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业务规则及风险控制的相关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经营业务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规定;掌握关于证券公司客户及其帐户管理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客户信息查询、客户服务等相关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禁止性规定;掌握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及风险控制的相关规定;掌握关于客户资产保护的相关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的管理规定;掌握证券公司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掌握证券公司向社会公开披露信息的主要内容及要求;掌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公司的业务情况、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可采取的措施;掌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公司责令其限期改正可采取的措施。

  (4)《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2008年4月23日通过,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掌握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总体原则;掌握对证券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及监控的情形;掌握证券公司需进行停业整顿的相关规定;掌握证券公司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接管的情形;掌握证券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行政重组条件、方式和期限的规定;掌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撤销证券公司业务许可的规定;掌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撤销证券公司的情形、条件及期限等相关规定;掌握对是否需要动用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证券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不同规定;掌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处置证券公司风险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掌握证券公司风险处置过程有关司法程序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风险处置过程中相关机构或人员的规定。

  (5)《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2008年7月14日公布,2008年8月1日起实施)

  掌握证券公司合规、合规管理及合规风险的概念;掌握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的有关内容;掌握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及其评估要求;掌握要求证券公司设立合规总监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合规总监的任职条件;掌握证券公司聘任和解聘合规总监的相关要求;掌握证券公司合规总监不能履行职责或缺位情形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合规总监进行合规审查、合规检查的规定;掌握合规总监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处理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合规总监的独立性原则;掌握证券公司合规部门的相关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合规报告的内容规定。

  (6)《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06年7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8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2008年12月1日施行)

  掌握证券公司应计算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并进行年度审计的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应确保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任一时点都符合标准的规定;掌握净资本的概念和计算公式;熟悉计算净资本应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掌握关于证券公司从事一项或多项证券业务的净资本标准的规定;掌握必须持续符合风险控制指标的标准;掌握证券公司经营自营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必须符合的条件;掌握中国证监会对风险控制指标设置的预警标准;掌握在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上签字的人员和相关的责任;熟悉关于证券公司应报告风险控制指标的规定;熟悉相关用语的含义。

  (7)《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2006年11月30日公布,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

  掌握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掌握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应取得任职资格的规定;掌握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情形的规定;掌握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掌握董事、监事、独立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管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条件;掌握关于独立董事不得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规定;熟悉推荐人的条件和推荐意见的内容;掌握有关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兼职的规定;熟悉有关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应拒绝接受侵害公司利益或客户合法权益的指令的规定;掌握有关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禁止性行为的规定;熟悉有关取得董事、监事、经理层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业务培训的规定;熟悉有关派出机构对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进行监管谈话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又未在限期内改正的,中国证监会可采取的限制性措施;掌握中国证监会认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为不适当人选情形的规定;熟悉证券公司不得聘用不适当人选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期限的规定;熟悉有关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管人员辞职、解职或被撤销任职资格应进行离任审计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以虚假材料申请任职资格、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任职资格的法律责任。

  (8)《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2003年12月15日公布,2004年1月15日起实施)

  熟悉证券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掌握证券公司股东应当履行的出资义务;掌握证券公司股东出资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义务;熟悉证券公司股东享有的知情权;掌握证券公司董事会需特别披露与报告的事项;熟悉对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约束内容;掌握证券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六分开”、“三独立”的要求;掌握证券公司与其股东或股东的关联方之间的禁止行为;熟悉证券公司董事人数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掌握独立董事的职权;熟悉证券公司监事会的构成;掌握证券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熟悉证券公司经理层人员竞业禁止行为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对客户负有的诚信义务。

  (9)《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2003年12月15日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掌握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熟悉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掌握证券公司确保客户资产安全完整的禁止性行为;熟悉证券公司独立运作的基本要求;熟悉证券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批准程序;熟悉证券公司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制度;掌握证券公司内部监督检查部门的主要职责;熟悉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的内部控制职责。

  (10)《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2001年5月16日公布,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掌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全额存管、单独立户、封闭运行的规定;掌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与证券公司自有资金相互独立、分别管理的规定;掌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涵义。

  (11)《证券市场禁入规定》(2006年6月7日公布,2006年7月10日起实施)

  掌握关于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和情形的规定;掌握关于市场禁入人员在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相关职务的规定;掌握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不同年限禁入措施的情形;掌握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单独采取禁入措施或一并进行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检察院的规定;熟悉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从轻、减轻或免于采取禁入措施情形的规定。

  (12)《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2008年10月30日公布,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掌握证券公司对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无须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形;掌握证券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自有资金投资无须取得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情形;掌握证券公司经营创新业务的相关要求及制度规定;掌握存在控制关系的证券公司不得经营相同业务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增加业务种类应当符合的审慎性要求、提交材料及审批流程;熟悉证券公司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相关规定。

  2、B类

  (1)《刑法》及其修正案关于证券犯罪的规定(2009年2月28日最新修订,同日起实施)

  掌握虚假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掌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构成要件;掌握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的构成要件;掌握擅自设立金融机构,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业许可证罪的构成要件;掌握伪造变造股票债券罪的构成要件;掌握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构成要件;掌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构成要件;掌握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交易虚假信息、诱骗他人买卖证券罪的构成要件;掌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掌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财产罪的构成要件;掌握洗钱罪的构成要件。

  (2)《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

  熟悉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的原则;了解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的形式;掌握合同内容应包括的一般条款;了解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的方式;了解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熟悉借款合同的形式和主要内容;熟悉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权利及义务;了解有关委托费用支付的规定;熟悉受托人、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熟悉有关解除委托合同的规定;熟悉有关委托合同终止的规定;熟悉居间人和委托人的义务。

  (3)《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8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3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9年5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自2009年6月14日起施行)

  熟悉发行人应当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的事项;掌握证券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熟悉保荐机构职责和保荐规程;掌握监管机构对违规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的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措施。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06年5月17日公布,2006年5月18日起实施)

  掌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主体资格条件的规定;熟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在独立性、规范运行、财务与会计规范性、募集资金运用方面的规定;熟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程序的相关规定;熟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熟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监管和处罚方面的相关规定。

  (5)《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6年5月6日公布,2006年5月8日起实施)

  熟悉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在组织和运行方面的规定;掌握公开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可持续性、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数额和使用的规定;掌握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的禁止性规定;掌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掌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掌握上市公司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掌握上市公司有关证券发行在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规定;掌握上市公司有关证券发行在监管和处罚方面的相关规定。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1月21日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掌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的条件;掌握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职责。掌握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信息披露及预披露相关责任的规定;熟悉发行人、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信息披露方式和时间的规定;熟悉发行人及有关的当事人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的禁止行为。掌握保荐人或其相关签名人员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掌握证券服务机构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掌握证监会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

  (7)《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6月30日公布,自2009年7月15日起施行。)

  掌握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的条件;掌握证券公司建立健全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的规定;掌握有关证券公司应与投资者书面签订《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的规定;熟悉投资者应当配合证券公司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开展创业板市场投资者教育的有关规定;熟悉证券公司落实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指定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和专门部门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完善客户纠纷处理机制的有关规定;熟悉实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教育工作的自律机构和监管措施;熟悉中国证监会对实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及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监管职责及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

  (8)《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3月13日公布,2009年4月13日起实施)

  掌握证券经纪人的概念;熟悉证券公司与证券经纪人签订委托合同的内容;熟悉证券公司对证券经纪人进行执业前培训的要求;熟悉证券公司为证券经纪人进行执业注册登记的规定;掌握证券经纪人根据证券公司授权可以从事的活动;掌握证券经纪人在执业中的禁止行为;熟悉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查询制度、客户回访制度、异常交易和操作监控制度、客户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对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违反相关法规的处理办法;掌握证券公司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证券经纪人管理年度报告的内容;熟悉证券公司应当将与证券经纪人有关的管理制度、证券经纪人制度启动实施方案报监管部门备案的规定。

  (9)《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09年5月26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熟悉证券公司分类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掌握评价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所依据的指标;掌握评价证券公司市场竞争力所依据的业务;掌握评价证券公司持续合规状况所依据的情况;掌握对证券公司评价计分的方法;熟悉证券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而被相应扣分的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因风险管理能力薄弱而被相应扣分的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因市场竞争力符合一定条件而被相应加分的规定;熟悉证券公司申请专业评价机构对其进行专业评价的规定;掌握根据证券公司评价计分高低而分类的级别;熟悉将证券公司类别下调等级的情形;熟悉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的程序;熟悉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的使用规定。

  (10)《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2007年12月28日公布,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掌握证券公司与其子公司不得同业竞争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的审慎性要求;掌握可以申请扩大业务范围的证券公司子公司的条件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子公司的股东表决权的相关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应对子公司提供有关支持和服务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不得损害子公司合法权益的规定;掌握对证券公司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掌握证券公司通过受让、认购股权等方式控股其他证券公司的规定。

  (11)《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2008年5月13日发布并实行)

  掌握证券公司授权其分公司经营业务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符合的审慎性要求;掌握证券公司变更分公司相关事项应当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应当对分公司的业务活动、信息技术系统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分公司的业务活动、负责人应当接受分公司所在地证监局的监管的规定。

  (12)《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2008年5月16日证监会公告[2008]21号公布实施,2009年10月15日根据《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09]27号)修订,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掌握证券公司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应当符合的审慎性要求;掌握拟设证券营业部应当具备的条件;熟悉证券公司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的程序;掌握证券服务部规范和违规营业网点清理的要求;掌握证券公司收购证券营业部的条件;熟悉证券营业部不得异地迁址的规定。

  (13)《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2003年12月23日公布,2004年2月1日起实施)

  掌握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机制和决策体制;掌握自营业务相关部门的地位和职责;掌握关于建立健全自营业务授权制度的规定;熟悉自营业务和资金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应独立清算的规定;掌握自营业务建立防火墙制度的规定;掌握自营业务相关部门相互独立的规定;熟悉风险监控部门建立风险监控报告机制的规定;熟悉有关自营业务内部报告和信息报告制度的规定;熟悉有关用语的定义。

  (14)《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2003年12月18日公布,2004年2月1日起实施)

  熟悉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基本要求;掌握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类型;熟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类型;掌握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条件;掌握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禁止性行为;熟悉客户对资产来源及用途合法性承诺的规定,禁止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规定;掌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独立、分账管理原则;掌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独立、分账管理原则。

  (15)《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2006年6月30日公布,2006年8月1日起实施)

  掌握融资融券业务的概念;掌握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应当具备的条件;掌握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商业银行开立账户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应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的规定;掌握有关融资、融券期限和融资利率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保证金的规定;掌握融资融券所生债权担保物的规定;掌握有关证券公司受托持有证券权益处置的规定;熟悉证券公司报告融资融券交易信息的规定;掌握对违反规定的证券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处罚的规定。

  (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扣划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11月9日公布,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熟悉人民法院不得冻结、扣划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情形。

  (17)《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2002年6月1日证监会令第8号公布,根据2007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

  掌握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设立方式;熟悉目前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境内外股东权益比例的有关规定。

  (18)《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2008年5月31日公布,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掌握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尽职调查及风险揭示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资产独立核算和分帐管理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禁止行为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监督管理的规定。

  (19)《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2008年5月31日公布,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掌握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的相关规定;掌握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熟悉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禁止行为规定;熟悉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违规行为采取的监管措施。

  3、C类

  (1)《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10月28日通过, 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掌握基金运作的方式;熟悉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熟悉基金财产债权债务的独立性意义;掌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熟悉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2)《担保法》(1995年6月30日通过, 1995年10月1日起实施)

  熟悉担保的方式;熟悉担保合同的性质;掌握成为保证人的资格条件;熟悉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掌握保证担保的范围;掌握抵押财产的范围;掌握抵押担保的范围;掌握质押担保的范围。

  (3)《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2005年6月30日公布, 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熟悉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职责;熟悉基金的来源和用途。

  (4)《关于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2009年5月26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掌握证券公司应按照营业收入计缴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规定;熟悉证券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计缴基数中扣除一定项目的规定。

  (5)《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10月18日最新修订,同日起实行)

  掌握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方式;掌握证券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掌握证券公司定向发行债券的条件;熟悉证券公司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担保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债券发行人设立专项偿债账户的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债券发行人降低偿付风险措施的规定。

  (6)《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2004年10月18日发布, 2004年11月1日起实行)

  掌握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含义;熟悉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掌握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条件;熟悉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规模的规定;熟悉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期限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规定。

  (7)《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2004年11月2日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掌握证券公司可以将股票质押贷款,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规定。

  (8)《关于证券公司担保问题的通知》(2001年4月24日发布)

  掌握证券公司提供担保额的上限。

  (9)《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2002年12月27日发布,2008年1月14日修订)

  掌握证券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要求及报送时间要求;熟悉证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对编制证券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责任。

  (10)《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2006年6月30日公布, 2006年8月1日起实施)

  掌握证券公司应健全业务隔离制度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应对融资融券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应建立融资融券业务决策与授权体系的规定;掌握应加强对分支机构融资融券业务控制的规定;熟悉关于建立客户选择和授信制度的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应向客户履行告知义务的规定;熟悉为客户开立实名信用证券账户和实名信用资金账户的规定;熟悉监控客户担保物价值和通知客户补足担保物的规定;熟悉关于强制性平仓的规定;掌握应建立融资融券业务集中风险监控系统的规定;掌握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客户资产安全的规定;熟悉应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监控和业务稽核的规定。

  (1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1月30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掌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熟悉关于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的规定;熟悉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规定;掌握关于上市公司临时报告的规定;掌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规定;熟悉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的规定。

  (12)《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09年4月3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掌握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和上市后再融资行为的规定;掌握有关持有或变更上市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有关的规定;掌握上市证券公司编制上市公司年报和证券公司监管年报的规定;掌握上市证券公司披露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等情况的有关规定;熟悉上市证券公司重大对外投资包括证券自营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熟悉上市证券公司发生公司或者高管特定变化情况时,需要通知全体股东并及时公告的规定;熟悉持有上市证券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出现特定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证券公司的规定;掌握上市证券公司披露其风险控制指标变化、被采取的监管措施等重大事项的规定。

  五、面试重点

  面试重点如下,参测人员应结合现行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回答。

  1、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因素;

  2、证券公司风险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3、证券公司内控治理机制的核心内容;

  4、证券公司主要面临的业务风险;

  5、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建立与证券公司规范发展的关系;

  6、人力资源管理和有效的员工的激励约束机制在证券公司发展中的作用;

  7、个人诚信与证券公司发展、证券市场发展之间的关系;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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