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企业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税法Ⅱ)
(1)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2)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3)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4)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6)会员费。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7)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8)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疑难问题解答】
关于发行权益性证劵手续费处理的总结?(财务与会计)
1.以发行债券方式进行的投资,与发行债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核算。即该部分费用,虽然与筹集用于投资的对价直接相关,但其核算应遵照金融工具准则的原则,有关的费用应计入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中。其中债券如为折价发行的,该部分费用应增加折价的金额;债券如为溢价发行的,该部分费用应减少溢价的金额。
债券折价:面值1000万元,发行价950万元。
若没有发行费,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95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50
贷:应付债券—面值1000
假设发行费为50万元,那么:
借:银行存款900(950-5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100(50+50)
贷:应付债券—面值1000
以上就是债券发行费如果是折价发行追加折价的过程,冲溢价道理与此相同,只不过溢价发行利息调整在贷方。
2.发行权益性证券进行投资的,与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进行核算。即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费用,不管其是否与投资直接相关,均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工具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股票发行:股数100股,发行价10元/股
若没有发行费,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000
贷:股本1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00
假设发行费为100万元,那么
借:银行存款900(1000-100)
贷:股本1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00(900-100)
以上就是股票发行费冲减股本溢价的过程。
【易错易混辨析】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税收相关法律)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而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行政违法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提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也不同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2)划拨存款、汇款;(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5)代履行;(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历年考题剖析】
个体工商户甲在某集贸市场从事服装经营。2009年1月,甲以生意清淡经营亏损为由,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所在地税务所责令其限期申报,但甲逾期仍不申报。随后,税务所核定其应缴纳税款1000元,限其于15日内缴清税款。甲在限期内未缴纳税款,并对核定的税款提出异议,税务所不听其申辩,直接扣押了其价值1500元的一批服装。扣押后甲仍未缴纳税款,税务所遂将服装以1000元的价格委托某商店销售,用以抵缴税款。
问题:
1.根据税法规定,应如何处理甲的行为?
2.分析税务所的执法行为有何不妥。(税务代理实务-简答题-2010年)
答案:
(1)甲某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通知申报,逾期仍未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甲某的行为构成了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应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①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才准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务所未经批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合理。
②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该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甲某的应纳税款为1000元,而税务机关扣押了甲某价值1500元的一批服装,显然扣押的货物价值超过了应纳税款的价值,税务机关扣押货物的价值偏高。
③《关于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按照拍卖优先的原则确定抵税财物拍卖、变卖的顺序:
A.委托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拍卖;
B.无法委托拍卖或者不适于拍卖的,可以委托当地商业企业代为销售,或者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处理;
C.无法委托商业企业销售,被执行人也无法处理的,由税务机关变价处理。
变卖抵税财物的价格,应当参照同类商品的市场价、出厂价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确定。
税务所一是未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二是未参照同类产品的价格,未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