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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01.05)

2013-01-05 17:12  【 】【打印】【我要纠错

【经验分享】

学员“flower594320”的经验分享(财务与会计)

报名科目合理安排至关重要。对于有财务基础或是通过了中级职称考试的同仁,可以有计划的分一年或两年内通过考试。第一年报名税一+税二+税代。因为这三门相辅相成,实际就是税法一科的细分。税代实际就是税一和税二的综合科,只要认真复习好税法一和税法二两科,税代只花少量的时间,结合网校老师的强化班或冲刺班的讲评,多做些练习,一般能通过税代考试。而且三税一定要在一年一次性通过,这样必能增强考生的信心。第二年报考财务与会计或法律。而且这两科内容量很大,建议财务与会计这一门提前半年复习,因为财务与会计章节多,内容广,而且包含财务管理内容,需提前分阶段复习。法律这一门,包含了行政法、民商法、刑法,内容也很多,而且行政法和刑法与我们财务专业考生来说比较陌生,建议考生提前三四个月复习,结合网校听课,因为法律内容枯燥无味,我们复习很容易放弃,卡在中间半途而废,跟着网校老师生动讲解,可以促使自己进行第一遍艰难的复习,再结合习题,强化记忆,考前一两周再回归课本,每天巩固书上内容,结合网校的冲刺串讲,串讲班内容极其综合,如果老师的总结你能够深刻理解其中的信息量和内容,那你的复习已经很到位了。最近这几年来考试内容越来越综合,越趋于实际运用,在复习时要多做综合题,加强自己综合能力的运用,考前多做几套模拟套题,再加一点点的运气,相信一定能通过考试。

【考点精讲】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区别(税收相关法律)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指接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社会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时,享有与行政机关相同的行政主体地位,它们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所授职权,并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二者的区别如下:

(1)行使的行政权力来源不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权力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规定。这就好比干儿子和亲生儿子的关系。

(2)行使行政权的方式不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基于委托取得的行政权不能独立行使,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

(3)法律地位和行为的后果不同。由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只能以委托机关名义行使行政权,因此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不是行政主体;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属于行政主体。

【疑难问题解答】

1.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会计分录(税务代理实务)

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到的不含税价计算增值税、消费税。

(1)销售时:

借:库存商品(或“在途物资”)(按旧首饰的作价记账)

库存现金(实际收取的含税价格)

贷:主营业务收入(倒挤)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格×17%)

(2)计提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格×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格×5%)

2.免抵税额(税务代理实务)

一个生产企业,有内销也有外销的时候,内销会存在“应纳税额”,外销会存在出口应退的税额,也就是说会同时存在: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应纳税额(内销的),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出口的)。为了简化税收征管,税法同意以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与国家应退的税款相抵消,这就是“免抵税额”的含义。

由于免抵税额的存在,直接减少了企业当期内销的“应纳税额”,而企业应纳税额是计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依据,所以这个“免抵税额”应该作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不能因为征管方式的改变(简化手续)而减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基数。

【易错易混辨析】

销售不动产税目中,有哪些特殊项目需要注意?(税法Ⅰ)

(1)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①处置债权重置资产,不征收营业税;②处置股权重置资产(包括债转股方式处置)所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③处置其所拥有的实物重置资产,该项资产属于不动产的,征收营业税。

(3)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为销售不动产。(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除外)

(4)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5)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历年考题剖析】

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税法Ⅱ-单选题-2010年)

A.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按当期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和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确认

B.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付款方提前付款的,按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C.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D.企业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其实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12个月又销售的,可以在税前扣除合理费用

答案:A

解析:选项B不正确,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C不正确,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选项D不正确,企业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其实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12个月又销售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本题主要是考查“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收入确认”知识点,属于记忆性的知识点,记住就能得分,所以对教材的内容要非常的熟悉,记忆性的知识点一定要加强记忆,多归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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