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行政机关、金融机构及人民法院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税收相关法律)
(1)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强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实体和程序规定的,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③行政机关将查封、扣押的财物、划拨的存款、汇款和拍卖、依法处理所得款项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据为己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强制法》规定实施行政强制,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金融机构和人民法院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①金融机构违反冻结、划拨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②执行款项未划入规定账户,金融机构、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疑难问题解答】
关于股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涉税问题的总结(税务代理实务)
(1)个人取得投资收益的涉税总结:
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个人取得境内上市公司的股息减半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其他公司的股票按20%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其他公司的股息、红利按20%计算个人所得税。
(2)如果是境内居民企业之间因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所以在计算所得税时是需要扣除的。
(3)如果是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所设立的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境内企业分配的投资收益,按10%计算预提所得税。
(4)如果是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投资于中国境内的上市公司超过12个月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5)如果是境内居民企业投资于境内的上市公司,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则不属于免税收入,要计算所得税。
(6)如果是境内的居民企业投资于境外的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则需要按税率差计算补税。企业转让股票取得的所得都是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的。
【易错易混辨析】
国际重复征税与国际税收协定的区分(税法Ⅰ)
(1)国际重复征税
概念: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在同一时期内,对参与或被认为是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同一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
国际重复征税发生的原因: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矛盾性。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一般方式:单边方式、双边方式和多边方式。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
①免税法: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自国外的所得免予征税,以此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②抵免法: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并汇总征税,但允许在本国应纳税额中扣除本国居民就其外国来源所得在国外已纳税额,以此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2)国际税收协定
概念: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本着对等的原则,在有关税收事务方面通过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
在国际税收实践活动中,缔结的国际税收协定绝大多数是双边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内容:
①税收管辖权的问题;
②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问题;
③避免税收歧视,实行税收无差别待遇;
④加强国际税收合作,防止国际避税和逃税。
【历年考题剖析】
2008年初A居民企业以实物资产500万元直接投资于B居民企业,取得B企业30%的股权。2009年11月,A企业将持有B企业的股权全部转让,取得收入600万元,转让时B企业在A企业投资期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为400万元。关于A企业该项投资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税法Ⅱ-单选题-2010年)
A.A企业取得投资转让所得100万元
B.A企业应确认投资的股息所得400万元
C.A企业应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
D.A企业投资转让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5万元
答案:A
解析:股权转让所得=600-500=100(万元)。企业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点评:本题考核“股权转让所得税计算”知识点,要正确解答这道题目,就要记住税法对于股权转让计算所得税政策的具体规定,计算相对比较简单,但是没有掌握政策,是做不出正确的答案的。做这样的题目要快速、准确。
【答疑精华】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财务与会计)
对于融资租入和经营租入的主要区别是:
(1)租赁程序不同。经营租赁出租的设备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而融资租赁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2)租赁的标的物不同:
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专用性强,一般为专用设备。
经营租赁的标的物:一般为通用设备。
(3)租赁期间标的物的处理不同:
融资租赁:承租人视同自己的固定资产管理并计提折旧及负责维修保养,不得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经营租赁:出租方提供技术服务并负责维修,承租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4)租赁期限长短不同
融资租赁:一般超过设备寿命周期的75%或接近其寿命周期。
经营租赁:租期短,租赁物可反复租赁给不同的承租人使用。
(5)租赁期满时租赁物的处置方式不同
融资租赁:期满后,一般会将设备作价卖给承租企业。
经营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一般退还给出租人,不发生转让行为。
(6)租赁的实质不同。经营租赁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所以经营租赁资产还是属于出租方的资产,出租方要计提折旧。而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所以属于承租方的资产,承租方要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