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甲公司为居民企业,登记注册地在W市,企业所得税按季预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生产和销售业务。2018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建筑材料销售收入5000万元,生产设备出租收入6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5万元。存款利息收入0.8万元,存货盘盈0.2万元。 (2)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费支出2万元,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3万元,直掺向某大季精露1万元,缴纳诉讼费用1.7万元。 (3)购置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一台,该设备投资额45万元,当年即投入使用。(4)全年利润总额为280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建议自己先做一下哈,这样有助于更好的掌握知识点。如果您有具体哪里不太清楚的地方,可以针对性询问哦。您可以参考以下回复:本题考查间接法,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税率,就得出应纳税额。纳税调整:1.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所以应调减;2.直接捐赠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税额抵免: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祝您学习愉快!
05/25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