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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报销票据:员工境外出差机票行程单金额合计25400元;聘请某大学教授来公司培训的境内机票行程单金额合计3900元,酒店(一般纳税人)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00元,餐费普通发票注明金额780元。 1.这里的可抵扣的进项是多少? 2.聘请大学教授所对应产生的住宿费不是应该计入培训费吗?培训费的进项不是可以抵扣吗?

| 提问时间:08/3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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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专家,会计学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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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业务(6)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0000×6%=1200(元)=0.12(万元)
这里住宿费的20000元是可以抵扣进项的。

因为该教师不是企业的员工,所以取得的境内机票行程单是不得抵扣的,餐费因为是普票所以也是不得抵扣的。

祝您学习愉快!

08/31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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