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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增值税和消费税什么时候缴税,麻烦老师举例说明

jxjygz200301844| 提问时间:10/16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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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已解答2052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规定如下。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日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除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和销售代销货物以外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9.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10.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11.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 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 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 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祝您学习愉快!

10/16 11:33
13236385046
10/16 11:54
提货当天,是A委托B加工,B把加工好的给A,这个时候交消费税? 上面没有提到增值税的委托加工什么交?是不是就受托方收取加工费时候受托方交,委托方在加工整个环节不用交?
范老师
10/16 12:00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提货当天,是A委托B加工,B把加工好的给A,这个时候交消费税?
答:是的

上面没有提到增值税的委托加工什么交?是不是就受托方收取加工费时候受托方交,委托方在加工整个环节不用交?
答:是的,增值税的委托加工业务,受托方提供的加工劳务,由受托方缴纳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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