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税二>第一章-企业所得税>第三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十一) 里面捐赠与广宣费相关联的能不能举个例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对外捐赠货物视同销售,会产生视同销售收入,影响广告宣传费限额计算数。
比如:某外资重型机械生产企业,2019年的会计利润400万元,当年4月,将两台重型机械设备通过市政府捐赠给贫困地区用于公共设施建设。“营业外支出”列支捐赠支出93万元,两台设备的成本80万元。两台设备市场售价为100万元(不含税价)。
计算上述业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
(1)捐赠设备视同销售处理:
视同销售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计提广告费和招待费基数)
视同销售成本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
(2)公益性捐赠的处理:
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400×12%=48(万元)
税法允许扣除的实物捐赠支出=100+100×13%=113(万元)
48万元<113万元,税前可扣除捐赠支出48万元
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100-80)+93-48=65(万元)
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捐赠支出=113-48=65(万元)
如果本题中涉及到广宣费,那么在收入中再加上视同销售的收入作为计算限额的基数就可以了。
祝您学习愉快!
02/26 18:58

m11717666 

02/27 15:50
老师,对于下面图片这一步不是很理解

卫老师 

02/27 15:53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请贴出具体图片,谢谢合作
祝您学习愉快!

m11717666 

02/27 16:02
税法允许扣除的实物捐赠支出=100+100×13%=113(万元)”以及“48万元<113万元,税前可扣除捐赠支出48万元”这里的两者为什么要比较,捐赠支出调整的时候不是实际发生额与限额之间调整吗

卫老师 

02/27 16:09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因为说法认可的营业外支出是113,如果没有超过限额,也得与账面营业外支出93之间的差额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