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房地产公司销售房产,取得含税1000万,2023年从政府部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土地价款300万,请问怎么算增值税? 第一种:(1000-300)/1.09*0.09 第二种:(1000/1.09-300)*0.09,这两种算法哪个对?并给予解释,谢谢!

张海艳| 提问时间:03/21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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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评估师
已解答1911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房企转让开发项目增值税销项税额
  =(含税收入-土地价款)÷1.09×9%
  =(不含税收入-土地价款)×9%


如果采取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的销项税额,第一种方法是正确的。

如果题目中直接告知不含税收入,那么可以使用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含税收入-土地价款)×9%


但是您直接用1000/1.09=917.43作为不含税收入,不是很正确的。

一般计税方法下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含税收入-土地价款)/(1+9%)×9%
                 =1000-(1000-300)/1.09*9%=942.20

祝您学习愉快!

03/21 17:20
张海艳
03/21 17:48
我的问题点在于:支付的土地价款到底是含税还是不含税?如果是不含税的话,为什么是(含税收入-土地价款)?一个含税的价款怎么能直接减不含税的价款呢?这样岂不是口径不一致? 如果土地价款是含税的(含税收入-土地价款)/1.09*0.09,这个我就能理解。可是如果题目告诉销售收入为不含收时:(不含税收入-土地价款)*0.09,这个两个又存在冲突,麻烦老师解答我的疑问,谢谢!
小王老师
03/21 19:02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在计算销售额时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土地价款,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免征增值税的,所以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是不含税金额。

计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

此处特殊处理,按照公式,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视为含税金额,计算出差额后,÷1.09进行价税分离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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