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这道题怎么做?

m160650188| 提问时间:05/12 13:53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贾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备考专家
已解答1014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缴”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在计算计税依据时,应当“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也就是(90-60)×7%=2.1

祝您学习愉快!

05/12 13:53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