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这道题怎么做?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缴”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在计算计税依据时,应当“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也就是(90-60)×7%=2.1
祝您学习愉快!
05/12 13:53
老师,这道题怎么做?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缴”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在计算计税依据时,应当“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也就是(90-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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