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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第二问为什么不适用“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m0319_9864868| 提问时间:07/11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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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实务专家,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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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参照上述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需要相关才可以简易计税,这里是单独的,不是相关的

祝您学习愉快!

07/11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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