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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制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A107012第8行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有填报了数据,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后形成的废品和残次品,部分用于给自己工厂道路铺路,部分投入搅拌机继续生产混凝土。问题:1.这两种情况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否视同销售? 2.这种情况,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附表A107012第46行“减:特殊收入部分”、48行“减:当年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49行是否需要填报数据?3.这里的“特殊收入”和“当年销售研发活动”的“销售”,口径是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

丢了玉兔的嫦娥| 提问时间:09/11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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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一年内通过注会六科,“正保会计网校”奖学金获得者,拥有多年大型上市公司企业实操经验,擅长将会计理论和实操相结合,主攻注会会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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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否视同销售:
-对于将废品和残次品用于给自己工厂道路铺路,这不属于销售行为,因此不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问题。
-对于将废品和残次品投入搅拌机继续生产混凝土,如果生产出的混凝土用于对外销售,则应视同销售处理,计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2.A107012第46行“减:特殊收入部分”、48行“减:当年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49行是否需要填报数据:
-如果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形成的废品和残次品用于对外销售,则需要在第48行填报对应的数据。
-第46行和第49行的填报取决于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税务处理方式,需要根据税务政策和企业实际操作来决定是否需要填报。

3.“特殊收入”和“当年销售研发活动”的“销售”的口径:
-这里的“特殊收入”和“当年销售研发活动”的“销售”,其口径应该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利润的征税,因此这里的销售和收入应该是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来界定的。
祝您学习愉快!
09/11 08:57
李老师
09/11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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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否视同销售:
-对于将废品和残次品用于给自己工厂道路铺路,这不属于销售行为,因此不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问题。
-对于将废品和残次品投入搅拌机继续生产混凝土,如果生产出的混凝土用于对外销售,则应视同销售处理,计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2.A107012第46行“减:特殊收入部分”、48行“减:当年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49行是否需要填报数据:
-如果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形成的废品和残次品用于对外销售,则需要在第48行填报对应的数据。
-第46行和第49行的填报取决于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税务处理方式,需要根据税务政策和企业实际操作来决定是否需要填报。

3.“特殊收入”和“当年销售研发活动”的“销售”的口径:
-这里的“特殊收入”和“当年销售研发活动”的“销售”,其口径应该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利润的征税,因此这里的销售和收入应该是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来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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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玉兔的嫦娥
09/12 08:05
您的回答很精彩 化工厂的研发活动产生的废渣用于烧焙自己公司的锅炉,是否需要确认特殊收入和冲减材料金额?46、48,49是否需要填报数据?
李老师
09/12 08:05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需要确认特殊收入和冲减材料金额。46、48、49行不需要填报数据。

化工厂在研发活动中产生的废渣,如果用于烧焙自己公司的锅炉,这种行为属于企业内部资源的再利用,不构成对外销售或其他经济活动。因此,这种行为不需要确认特殊收入,也不需要进行成本冲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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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09/12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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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确认特殊收入和冲减材料金额。46、48、49行不需要填报数据。

化工厂在研发活动中产生的废渣,如果用于烧焙自己公司的锅炉,这种行为属于企业内部资源的再利用,不构成对外销售或其他经济活动。因此,这种行为不需要确认特殊收入,也不需要进行成本冲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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