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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6年初,出资1000万购买了S公司30%的股权(非同 一控制),采用权益法核算,S公司当时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000万。 S公司在20×6年实现利润200万,有可供出售金融工具价值变动利得50万,宣布分红100万,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属于免税范围。适用的所得税 率25%,长期持有和近期出售分别应该怎样计算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aa| 提问时间:12/07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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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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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持有

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会计利润-800-200*0.3)*税率

近期出售

应交所得税=(会计利润-800-200*0.3)*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800+200*0.3+50*0.3-100*0.3)*0.25


祝您学习愉快!

12/07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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