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你好!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款17000元,用于购买食品溯源检测设备。如果用总额法,则收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假定计提折旧按月200元,借:管理费用200 贷:累计折旧200。同时在折旧期内,借:递延收益200 贷:其他收益200(与生产经营有关)。请问,记入管理费用200和其他收益200,相当于不增不减营业利润,企业所得税角度,该笔政府补助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理解对吗?来年做汇算清缴,需要做纳税调整吗?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理解不正确。
计提折旧的费用是固定资产折旧产生的,应该税前扣除。
摊销递延收益是政府补助在后期实现产生的,应交交税。
这两个分别进行纳税的,只是这里正好金额相等而已。
由于税法都是认可的,所以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12/30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