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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老师,中会经济法中的问题

m11717666| 提问时间:02/23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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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会计师
已解答1631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中级会计经济法中,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当事人通常不能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然而,有一些特殊情况可以导致仲裁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仲裁裁决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被人民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

1.仲裁协议无效:如果仲裁协议本身存在无效的情况,比如当事人没有仲裁能力,或者仲裁事项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

2.程序问题:仲裁程序不符合法定程序,比如没有通知当事人参加仲裁,或者仲裁庭的组成不符合规定。

3.裁决内容问题:裁决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超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

4.公共政策:裁决的执行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当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时,原仲裁协议通常被视为失效。这意味着当事人不能再基于该仲裁协议进行新的仲裁或诉讼。

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存在上述问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法院在审查后,如果认定确实存在问题,可以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
祝您学习愉快!

02/23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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