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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待费8万元(含无发票的招待费2万元),收入金额1000万元。请问汇算清缴时,招待费怎呢调整呢。

m88581218| 提问时间:03/28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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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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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发生额的60%即4.8万元(8万*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5万元(1000万*5‰)。因此,可以扣除4.8万元。无发票的2万元不能作为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需要全额调增。所以汇算清缴时,总共需纳税调增3.2万元(8-4.8)。
祝您学习愉快!
03/28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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